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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核材料与核武器

2010-04-1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核材料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而明确的定义。1980年3月3日在维也纳国际原子能机构总部和纽约联合国总部开放签署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把核材料定义为:钚,但钚-238同位素含量超过80%者除外;铀-233;同位素235或233浓缩的铀;非矿石或矿渣形

式的含天然存在的同位素混合物的铀;任何含有上述一种或多种成分的

材料。

随着核技术应用的日趋广泛,核材料的生产和储备越来越容易,核武器制造的秘密逐步公开,核扩散的危险日益增大。

核武器是指利用能自持进行的原子核裂变和(或)聚变反应瞬时释放的巨大能量,产生爆炸作用,并具有大规模毁伤破坏效应的武器。从广义上讲它是包括投掷或发射系统在内的具有作战能力的核武器系统。

按照作战使用的不同可以将核武器分为两大类,即用于攻击敌方战略目标的战略核武器,以及主要在战场上用于打击敌方战斗力量的战术核武器。

核武器是迄今人类制造的杀伤破坏威力最大的武器。核武器的杀伤破坏作用是其爆炸瞬间释放的巨大能量转化出的多种杀伤破坏因素造成的。这些杀伤破坏因素主要分为两类:第一类作用时间仅为数十秒,称为瞬时杀伤因素,包括光辐射、冲击波、早期核辐射和核电磁脉冲等;第二类作用时间可持续几天甚至更久,主要是爆炸产生的放射性污染。

核武器的出现使人类自身处于随时可能被毁灭的境地,因此从核武器问世起,世界范围的核军控和核裁军问题就被提了出来。

(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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