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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2010-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罗洁 我有话说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教育的问题日益突出。首都北京作为国家的政治、文化中心,正在以积极的态度迎接这一巨大挑战,切实做好“政府保障”这篇大文章。

明确政府保障责任,重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

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所有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保障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适龄儿童、少年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责任。在《义务教育法》中,“保障”一词出现了19处,可见,“保障”好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平等享有义务教育权利是立法的核心精神,也是使每一个孩子都能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前提。

立足“保障”这一核心理念,北京市积极落实温总理提出的“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号召,规范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明确入学流程,加强统筹协调,使各项工作紧密遵循《义务教育法》和党的十七大以来提出的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精神原则。

强化政府保障能力,确保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落实保障责任,必须有强大的保障能力。在遵守国家提出的“两为主”原则基础上,北京市进一步制定了“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公办为主、规范民办;完善管理、强化服务;加强引导、优化环境”的32字工作方针,切实提高保障随迁子女在京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能力。

政府负责,统筹规划。市政府为保障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对相关委办局及区县政府提出了工作要求和目标;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纳入城市人口规模调控的宏观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产业结构调整中统筹考虑。市教委对各区县教委提出明确要求,按照区域内的全部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和分布情况,划定学校服务范围。每年市教委发出文件,对包括随迁子女在内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提出要求和具体规定,以保障每个孩子在新学期开学时都有学位,都有学上。

公办为主,规范民办。在政府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全市公办中小学校积极落实国家、市、区县三级政府提出的要求,尽最大潜力接收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在京数量虽然从2000年的8万余人增加到目前的43万余人,但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例始终保证在60%以上,目前已达68%。

与此同时,北京市全力规范自办学校管理,审批一批办学条件合格的学校,关闭一批有重大安全隐患且基本办学条件也达不到的自办学校。在随迁子女数量逐年增加的情况下,自办学校数量自2003年达到高峰后逐年减少。目前,北京市已批自办学校69所,在校生5.4万人,未批的自办校降至144所,在校生只有6.6万人。

完善管理,强化服务。为加强对这些学校的管理与服务,2008年,北京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来京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了对自办学校义务教育学生补助杂费的详细规定,规范自办学校资金管理制度,加强对自办学校分类指导,建立数据库和定期上报制度,制定了教育协管员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对自办学校的监管和规范,并切实采取措施提高这些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加强引导,优化环境。自2004年以来,市财政投入近6个亿。特别是2009年,引导自办学校依法、规范办学,市教委设立专项资金1300万元,对已批自办学校基本办学项目给予更新和配备,受到社会和广大随迁子女与家长的好评。

与此同时,还启动了随迁子女在京接受义务教育宣传机制,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来京务工人员、自办学校举办者、教师对政府工作的理解、配合与支持,引导依法就近入学。

提升保障水平,保证随迁子女健康快乐成长

检验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质量,最终体现在保障水平的落实上。提升保障水平重点体现在2个方面:

政府工作全面细致。自2002年以来,北京市相继出台了12个文件,涉及政府职责、随迁子女资格认定、就学程序、公办学校在教育教学管理、规范自办学校管理、公办学校设备修缮补助、自办学校设施设备补充等各方面;对自办学校的视导检查已经形成机制。北京市教委还制定了三年规划,力争在2012年前基本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保障机制建设问题。

学校教育科学有效。随迁子女的学校教育保障水平体现在学校的办学理念、教师的教学设计以及教学内容的选择、学生辅导的方式等方面。“保障”要成为每一位教育工作者最基本的教育情感。

北京市海淀区巨山小学的一千余名学生中,90%来自全国22个省市自治区。学生间差大、流动性大。学校以“一切着眼于孩子们真正和谐地发展,让每个孩子都自信、快乐健康地成长”为办学理念,坚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随迁子女在这里健康活泼成长,养成良好的习惯和品德,开始美好的人生。

2009年“六一”儿童节前夕,胡锦涛总书记前往巨山小学看望师生。胡锦涛特别叮嘱:进城务工人员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我们一定要千方百计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提供受教育机会,使这些孩子能够像城市里的孩子一样健康快乐地成长。

“保障”理念下的未来工作目标

首都北京城市形态将更加融合与包容,注定其发展也将更加开放和多元。

北京市未来三年将结合区域规划和学校布局调整,进一步挖掘公办学校教育资源,将公办学校随迁子女就读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5-10个百分点。将初中阶段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到2012年全市公办学校接收比例力争达到80%甚至更高。

北京市将继续执行公办中小学按照实际在校生数核拨生均公用经费,核定教师编制等政策。设立专项资金,对接收随迁子女较多的区县和学校予以专项补助。最终实现:用公办学校完全解决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辅之以少量民办学校接收为补充。

即将实施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随迁子女的教育问题也作出了明确的部署。北京市积极探索随迁子女教育新思路,切实保障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作者系北京市教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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