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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河畔长青松

2010-04-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朱伟华 我有话说

“如果说我一生中感到最高兴的,那就是我成为一名人民警察;如果说我感到最满意的,那就是为群众做了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如果说有什么遗憾的,那就是我想今后干得更好些,可现在身体不太争气了。”郭松了解自己的病情后十分感慨,在生前最后的那段时间里,他最常说的是:“只要我还能挺得住,我还会坚强地坚持努力工作下去!

……”

郭松生于1977年12月,生前任黑龙江省穆棱市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所长。说到郭松,他的战友、穆棱市公安局八面通第三派出所民警杨昕晨是这样评价他的:“十年辛劳如一日,平安送暖千万家。”在基层派出所工作,郭松经常遇到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引发的案件。对待这类案件,郭松始终坚持人性化处理,以调解为主,化解当事双方矛盾,力争使法律效果和社会和谐有机统一。有时,案件涉及到自己亲属,郭松也从来不徇私情。2001年夏天的一个夜晚,郭松的舅舅在八面通镇歌厅娱乐与老板发生争执,借着酒劲将歌厅的水果盘砸了两个。郭松知道后,立即将舅舅传唤到派出所,对其采取了约束措施,舅舅非常恼怒。为了取得舅舅的理解和支持,他耐心细致地对舅舅进行疏导,最后舅舅心悦诚服地接受了处罚并和郭松一起去给歌厅老板赔礼道歉。

针对治安案件,郭松结合自身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了“积极、及时、认真、合法、满意”十字工作法,这个工作法被穆棱市公安局命名为“郭松工作法”,成为穆棱市公安局民警办理治安案件学习参考的工具。他经手每起治安案件,都要结合执法责任和质量考评,认真分析案件受理到结案的每一个环节、过程有无缺点和不足,并把处理过的案件和案件当事人进行归类,分析研究其内在的规律和特点,为以后查处案件提供参考和依据。从警以来,郭松查处过300多起治安案件,从处警、调查取证到对违法行为人的行政处罚都能做到让群众满意,没有一起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诉。“郭松工作法”的学习推广,提高了全局治安案件查处的能力和水平。2006年以后,全局的治安案件查处工作,有理上访为零,复议变更、撤消为零,提起行政诉讼为零,穆棱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工作进入了历史最好时期。

2008年下半年,郭松经常感到腹部疼痛,为了不影响工作,他悄悄到诊所就诊,一耽搁就是一年多,错过了治疗最佳时期。2009年5月8日晚,在所里工作的郭松,感到右腹部异常疼痛,在休息室的床上辗转难眠。半夜,疼痛进一步加剧,吃止疼药都没有任何缓解。不祥的预感浮现在郭松的脑海。5月9日,郭松去牡丹江市肿瘤医院做了检查,诊断结果――“肝癌”。7月8日,郭松因肝癌医治无效去世,牺牲在工作岗位上。

在郭松遗体告别仪式上,河西派出所辖区的18个行政村的村干部和部分村民翻山越岭,自发地从百十里外赶来。他们受乡亲们委托,向好民警郭松告别,送他最后一程;上百名郭松曾经帮助过的群众,工作中接触的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自发赶到殡仪馆为郭松送葬。

面对郭松的遗体,王光志哭成了泪人。那时,还是八面通第一派出所片警的郭松,了解到王光志要经营网吧,就热心地帮他跑文体局、消防队,并教育他要守法经营。有一段时间,几个小青年常到网吧欠账消费,甚至骂人捣乱。郭松得知后,找到他们,教育他们要遵纪守法。此后,那几个小青年再也没有赊欠。王光志和妻子几次想请郭松吃饭,都被他婉言谢绝。后来他实在推托不过接受了邀请,但最后还是他花的饭费。

“你是松,一棵长青万古的松。大地因你更加风采,天空为你披上彩虹,共和国光荣的警队里,又一座丰碑永恒!”穆棱市公安局局长孙旭滨饱含深情写就的诗句,正是郭松一生的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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