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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负责用捐款

2010-04-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 马慧 本报记者 范又 我有话说

4月23日,记者就中国红十字会如何接受社会监管采访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筹资与财务部部长查慧勤。

网上可查

4月18日,玉树地震发生之后的第4天,中国红十字会依民政部通知要求,向各省级红十字会下发了《关于加强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款物管理的通知》。要求地方各级红十字

会在接收捐款时必须开具收据,并及时向社会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在中国红十字会门户网站上,设有专门的“捐款查询”页面,有需要的捐赠人只要输入捐赠人姓名、捐赠金额和捐赠时间,就可以很方便的查询捐款是否到账。

配合审计

按照惯例,中国红十字会开展的所有项目结束后都要接受政府或者社会审计部门的审计。2008年汶川地震是一个特殊范例,由于捐款额度较大,为了保证资金的安全和使用到位,中国红十字会从救灾工作一开始就邀请审计署介入资金的管理。

查慧勤说:“目前,国家审计署还没有开始对中国红十字会接收玉树地震灾区捐款的审计工作,但如果开始审计,中国红十字会一定会全力配合。我们在4月18日给各省级红十字会发出的通知中还特别提出,各级红十字会都应接受社会监督,配合政府部门做好专项审计工作。”

做好反馈

查慧勤介绍,这次玉树地震,我们提前告诉捐赠人一定要登记真实姓名、详细的地址和邮编,方便我们寄送收据。

其次是信息反馈问题。很多社会公众都关心巨额的善款将如何使用,“这需要公开大量信息,使捐款人了解自己的善款被用来做了什么事。2009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印制了两册名为《爱的丰碑》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捐赠项目名录,所有捐款1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个人都可以在名录中查到自己捐的钱被用在了什么项目上。”查慧勤说。

查慧勤还介绍:“这次玉树地震,我们特别设立了大额捐款‘绿色通道’,凡是捐款超过50万元的企业和个人,我们都会有专人负责联系,了解捐赠意向,做好信息反馈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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