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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方式推进社会公德教育

2010-04-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席彩云 我有话说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进步有目共睹,但不容忽视的是,也出现了很多社会不和谐的社会问题,反映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便是诸多社会公德缺失现象的出现。而诸多社会公德缺失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前社会公德教育的使命任重而道远。如何能使社会中大多数成员的社会公德素质得到普遍提高呢?探索一套科学花的教

育方式是一个必要的选择。

科学化的社会公德教育是建立在对道德规范的良好认知基础上、建立在浓厚的道德情感支撑下、建立在良好道德习惯养成和自觉约束基础之上的。“教育的指导思想科学与否”、“教育的工作方法得当与否”、“教育的对象选择合理与否”在很大程度决定了公德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

社会公德教育要注重“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结合

社会公德理论是在长期的道德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一系列相对系统的理论。没有一个科学、合理、主流的社会公德理论作为公德教育的指导和人们行为的向导,人们的观念就会发生紊乱,社会的发展就会失去文明的方向。但仅仅有理论教育而忽视实践教育也是不可取的。社会公德的规范原则,只有在实践教育中才能使人们感受到社会公德的必要性。因此,从教育形式和社会功能上看,社会公德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在社会发展中都起着各自重要的作用,应该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首先,要继承与扬弃传统社会公德观念,建立科学的理论体系。理论的教育既具有历史继承性、也具有兼容并蓄性和时代创造性的特点,这就要求社会公德教育内容要从三个方面构筑发展:其一,“历史继承性”要求我们要注意吸收中国古代传统文化精华,以丰富新道德的内涵;其二,“兼容并蓄性”要求我们要善于借鉴西方文化的道德精华;其三,“时代创造性”则要求我们有发展的眼光和智慧不断地突破自我理论、完善自我理论。我们要结合当前实际创造性地提出公德教育的新内容,我们常说的“五讲四美三热爱”,《公民道德实施纲要》中的“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总体要求,以及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都是社会公德建设内容的创造性的集中体现。

其次,公德实践教育的内容也应具有科学性和创新性的特点。传统的社公德实践教育的号召起点较高,比如号召人们生活中要“毫不利己、无私奉献”等。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忽视了受教育对象的教育背景、个人素质、年龄结构、生活条件和地区差异等客观因素,在实践中往往教育者自身也难以做到,受教育者更难以践行。所以实践教育中我们要注意从宏观着眼,从微观入手的教育方式,以“生活式”的实践使人们从自己身边的所谓的“小事”开始践行社会公德,逐渐通过舆论宣传和鼓励,引导其道德行为逐渐上升到另一个较高的层次。此外,公德实践教育的形式要有所创新。现代人的民主自由和自我意识逐步增强,因此很难在实践活动中接受“硬性命令”式的指挥支配,所以在公德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过程中,开发出灵活、新颖、有趣的方式等也应成为现代公德教育中应该探索的问题。

在丰富发展社会公德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各自内容的同时,还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例如对学生进行公德教育时,一味单纯灌输理论容易使人感觉枯燥并降低教育的实效性,所以除了在课堂上进行社会公德规范的理论介绍之外,还要带领或引导学生参与到公共场所的道德实践活动中去,把学到的公德理论与现实结合起来。同时在活动中引导学生反思公德理论,带领学生用实践检验公德理论并发展公德理论。这样才能使学生对公德规范理解更透彻,进而更好地规范自己的公共行为。

社会公德教育要使“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结合

隐性德育是与显性德育相对而言的,凡是有组织、有计划的,德育目的明确、德育形式直接的德育方式,都属于显性德育的范畴;而其他能产生德育效果的教育方式,即统属于隐性德育范畴。科学化的公德教育应该把两种方式结合起来。

一要发挥现显性教育直接性、明确性的优点。显性公德教育中教育者,如家长、学校、社会组织通过专门的、有意识的、直接的、明确的方式教导被教育者要认知、遵守何种社会道德规范的方式,进而到影响和教化的方式。因为这种教育方式的教育目的具有明确性、教育手段具有稳定性、教育目标具有良性的导向性的优点,所以在当前的社会现实情况下更应充分发挥显性社会公德教育的优势。

二要发挥隐性教育的间接性、人性化的优点。隐性德育对社会公民的道德教育的优点在于它不是命令式、说教式、灌输式的,而是通过社会工作与生活环境中的物质和精神文化的教育影响作用。通过耳濡目染的途径熏陶、感化人们的思想和情操,使人们在潜移默化中愉悦的地接受教化,自觉地注重道德修养、与人为善,成为一个合格的、道德的公民。因此在社会公德教育的实践中,加强隐性德育建设,发挥出隐性德育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教育效应,可以大大提高社会公德教育的实效性。

总之,显性德育与隐性德育,二者相辅相成,在公德教育中的功能互为补充。显性德育在其自身的运动过程中,通过普遍性的经验积淀,逐渐认知社会公德,并成为隐性德育内容,推进隐性公德教育的发展。反过来,隐性德育又会为社会公德显性教育提供直接经验的或社会政治、价值体系的支撑。

社会公德教育要使“内部环境建设”与“外部环境建设”相结合

社会公德教育的顺利开展和实效性的实现需要主观条件与客观条件的结合,即公德内部环境与外部环境两方面因素的有机结合。其中内部环境建设是社会公德教育的内在基础,外部环境建设是社会公德教育的外在保障。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从社会公德的内部环境建设上看,要保证社会公德教育理论内容和方式的科学性与合理性,要提高公德教育者自身的综合素质。具体而言,一方面要保证公德教育本身的内容和方式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创新,教育方法要遵循自身教育规律、循序渐进;另一方面要求社会公德教育内部队伍建设要不断加强,教育者在教育活动和日常工作生活中要躬亲践行社会公德规范,以身作则。

社会公德教育的外部环境建设同样不可忽视。如果公德教育外部的配套机制和观念跟不上,整个社会讲公德的良好氛围就会被破坏,很容易使想讲公德的人不愿讲或不敢讲。加强公德教育内部建设,一要有健全配套的法规政策,提供强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二要加强媒体和大众舆论的监督,发挥其激浊扬清的功能。社会监督力量的增强是社会公德教育顺利开展的有效外在保证。(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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