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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措施支持震区毕业生就业

2010-05-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姚晓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5月1日电记者姚晓丹今天从教育部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青海玉树地区抗震救灾工作的整体部署,教育部日前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青海地震灾区生源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实施灾区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

通知要求,各地和高校

要把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援助行动作为教育系统抗震救灾、支持灾区的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抓紧开展以下四项工作:一是要立即开展灾区毕业生就业情况摸底,建立灾区毕业生就业数据库,准确掌握毕业生数量、就业状况、求职意向等信息。二是要尽快开展为灾区毕业生就业送岗活动,优先将岗位信息提供给灾区毕业生;在“农村教师特岗计划”等项目中优先招募灾区毕业生;积极争取用人单位支持,优先接收灾区毕业生。三是要满腔热情地对灾区毕业生实行“一对一”帮扶和指导,加强思想教育、心理咨询和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增强信心、克服困难、稳定情绪,积极地面对就业;要拨出专款用于灾区毕业生就业工作,对灾区毕业生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求职补助;对灾区毕业生开通就业“绿色通道”,在办理就业手续时提供便利。四是要加强宣传工作,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对灾区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宣传国家对灾区毕业生的就业帮扶措施,宣传受灾毕业生自强不息、克服困难的典型事例,宣传积极接收灾区毕业生的用人单位,形成有利于灾区毕业生就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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