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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门头沟区怎样保护文物

2010-05-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刘学 本报记者杜弋鹏 我有话说

斑驳的房舍、蜿蜒的巷道、幽深的老宅、千年的古树……这些具有典型明清时期山地民居特色的古村落如今依然保存在北京门头沟的山区中,非常亮丽,非常有吸引力,当然,也需要非常的保护措施。

日前,北京门头沟区出台了“非常”的保护办法。

政府出资补贴修缮“老宅”

北京门头沟是山区,也是文物大区。区域内文物分布广、种类全、品位高。其中,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市级保护单位1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7处。尤其古村落文化底蕴深厚,建筑风格独特,为北京市独有。近几年来,该区通过开展古村落(古民居)古道调查发现,在区域内众多明清时期古村落中,保存较完好的古村落约40个,同时还保存有爨底下村、灵水村、琉璃渠村三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两处市级历史文化保护街区,这些村落在建筑艺术、民俗风情和历史文化上形成了独特的京西古村落文化群。

如今,随着农民收入的增加,许多农户都有翻盖“老宅”的愿望。如何保证古村落“修旧如旧”?该区通过保护办法建立古民居修缮补偿机制。首先由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公布的古村落内的古民居进行认定并挂牌。挂牌的古民居在修缮前,所有者向区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和修缮方案,待批准后方可动工。竣工验收符合标准者,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未提出申请和修缮方案的,不予补助。

“古民居入股”形式开发古村落

由于古村落、古民居产权的特殊性,很多古民居分散在不同的村民手里。如何引导村民保护和利用这些资源?

早在几年前,门头沟区斋堂镇就对此进行了探索和尝试。斋堂镇利用股份制的形式成功引进了社会资本进行统一开发运作,村民在享受到实惠的同时,古村保护也取得了良好收效,成为采取股份制形式参与古村落的保护、经营和收益的成功实例。

据了解,门头沟区有很多具有开发价值的古村落。如京西商埠三家店、琉璃之乡琉璃渠、辽瓷产地龙泉雾、举人村灵水、古迹山庄爨底下,以及碣石、法城、齐家庄、洪水口、小龙门等一大批各具特色的古村。古村落中有代表性的古民居宅院数十套,如琉璃渠厂商宅院、刘洪瑞宅院、天利煤厂、山西会馆、张家庄大院、灵水田氏大屋等。近几年,门头沟区抢救修缮了琉璃厂商宅院等几处古宅院,但面对众多的古村落,资金仍然非常有限。为此,该区采取股份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等形式为保护和开发古村落开辟了一条新路。

社会资金投入古村落保护开发后,古村落保护会不会走了题?《门头沟区古村落保护办法》明确规定,古村落开发利用应当以本区古村落历史文化为主题,结合古村落自身的资源特点发展特色产业,使古村落实现可持续发展。古村落应当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适度发展旅游观光和文化产业,防止无序和过度开发。此外,区政府将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建立古村落保护专项基金,专款专用。

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

如今,门头沟区以古村落文化游为主的各种民俗文化旅游项目正在悄然升温。该区通过挖掘和开发区内30多处古村落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先后组织了“古村春晓”旅游活动、京西古道游和京西古村民俗风情游等系列活动,推出了灵水村的秋粥节,琉璃渠的琉璃文化节,妙峰山庙会等众多以古村落民俗文化为主的知名旅游品牌,吸引了大量游客观光游览。

大量游客的到来,对古村落生态环境的保护带来了挑战。古村落保护办法规定,应当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监管系统。古村落四周的自然生态环境受到保护,不得在古村落周围进行爆破、挖掘等作业。

为防止过度开发,保护办法规定,古村落保护应当依据其保存的价值和完整性,划定重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和环境协调区,依据传统建筑的科学艺术和历史价值,进行分级保护,保持原有的生活状态。保护办法明确提出,利用古村落拍摄电影、电视或者举办大型活动,拍摄单位或者举办者应当报区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提出拍摄计划或活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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