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商丘市委慰问赵作海并向其致歉

2010-05-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丽静 我有话说

新华社郑州5月11日电5月11日16时许,河南省商丘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建民带队,与商丘市中级法院院长宋海萍、商丘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广军、商丘市公安局局长许大刚一道,来到赵作海的妹妹家――柘城县老王集乡余庙村,代表商丘市委送来一万元慰问金。

王建民握着蒙冤11年的赵作海的手说

:“我代表商丘市委来看望你,也代表政法部门向你表示歉意。”“你蒙冤入狱11年,我们认为这是商丘政法部门的耻辱。”“我们这个案件办错了,政法机关绝不回避,错案就是错案,我们现在就是要依法纠正这个错案。”

王建民说,商丘市委已经要求检察机关组成案件评查组织,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纪检部门将依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违纪责任。目前公安机关正抓紧对该案中的无头男尸进行调查,相信杀人真凶一定能找到,一定能还无辜者清白。

接过慰问金,赵作海向王建民深深地鞠了一个躬。

从5月9日9时无罪释放,赵作海先是到山东临沂看望在那里打工的妹妹,次日又从临沂返回商丘接受媒体采访。这55个小时很少睡眠的他身体疲惫,但看起来精神还不错。王建民告诉新华社记者,商丘市委已经安排柘城县委照顾好赵作海的生活,将帮助他修复漏雨的房屋等。他希望赵作海能感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温暖。

链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赵作海故意杀人案系一起错案,于2010年5月8日作出再审判决:撤销省法院复核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1998年2月15日,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赵作亮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叔父赵振晌已失踪4个多月,怀疑被同村赵作海杀害,公安机关当年进行了相关调查。1999年5月8日,公安机关把赵作海作为重大嫌疑人,并于5月9日刑拘。2002年10月22日,商丘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赵作海犯故意杀人罪向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2年12月5日,商丘市中院一审判决赵作海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3年2月13日,省法院经复核作出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据新华社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