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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月薪就业”是一种“双输”

2010-05-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泉城客 我有话说

北京团市委、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发布2010年大学生就业压力调查报告,其中显示,在专科学历和本科学历人群中,接受零月薪的人数比例相对较高,分别为18.5%和20%,而去年本科生接受零月薪的人数仅为1.2%。

何谓零月薪?就是用人单位只用人劳动,而不必支付工资。这样的事情本属“怪象”,但在当前严峻的

就业形势下,似乎已成了不少人眼中稀松平常的小事了。甚至,竟有所谓的专家击节叫好,“盛赞”大学生的求职心态比以往更灵活、现实了。诚然,近年来,新增就业人数不断增加,大学生遭遇“就业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此情形下,为了就业,大学生难免有些饥不择食,甘愿牺牲个人权利,委曲求全谋求一个职位。有句话叫“形势比人强”。面对零月薪,大学生为形势所迫,又何能零容忍呢?从这个角度看,大学生容忍零月薪,看似理性,实则无奈。大学生应聘求职,实质上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从民法规定的精神看,双方意思是否真实,是民事行为构成的要件之一。大学生容忍零月薪,显然不是真实意思表示,而招聘单位则是在乘人之危。从这个角度讲,所谓的“双向选择”,已经嬗变为用人单位单方意思表示的“单向选择”了。

大学生应聘敢于谈“薪”,甚至“张口要价”,这应是他们合法合理的诉求,也是用人单位与应聘者双方签订用人协议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工作不要薪水,不仅为以后的劳资纠纷埋下祸根,也违背常理。一个人就业的首要目的就是挣取工资以谋生,这是人生存、发展的基础。那么,现在大学生应聘不问薪水,怎么能是一种就业心态“现实”的表现呢?即使是一种现实心态,但这里面又含着多少心酸。

毋庸讳言,当前,不少家庭因为供养大学生而不堪重负,教育致贫现象屡见不鲜,甚至不少人又陷入新一轮“知识无用论”的泥潭。在如此情况下,用人单位的零月薪,无疑使那些期望以大学生就业改变境况的贫困家庭雪上加霜。现在有些单位比着、赛着压低毕业生的工资,甚至颇有使“零月薪就业”大行其道的趋势。这样,用人单位倒是减少成本了,但大学毕业生的价值体现在哪儿?权益又由谁来维护?

现在的人才市场是一个供求失衡的市场,供远大于求。但是,用人单位可以以挑剔的眼光选择人才,但绝不能动辄侵犯他们本应拥有的权利,牺牲他们正当的利益。大学生“零月薪就业”,实质是“双输”行为――大学生损失的眼前工资利益,而用人单位损失的却是长远的发展动力。

大学生应该有尊严地工作,不能妄自菲薄,找工作连谈“薪”都缺乏勇气。但更重要的是,一个有社会良知和责任感的用人单位,理应担当更多的社会责任,不能无视求职者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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