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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自由与责任的统一

2010-05-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东有 我有话说

前不久,《光明日报》在报道石家庄博客圈自律公约成功经验后,又及时反映了广大博友们的强烈反响和社会上的积极效果,再次引起了广大读者和网友的关注与讨论。《光明日报》提出了一个十分鲜明的观点:成熟与理性应成为每一位网民必备的素质。

我十分赞成《光明日报》的这一观点,赞成石家庄多个博客圈的博友

们的主张,因为这是每一位网民应该自觉做到的事,是博友们利用网络实现自己的使用动机的同时应该自觉遵守的公共规则。

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给我们进行信息交流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与自由。在博客里,键盘一敲,你想说什么,就可以说什么;鼠标一点,想传播什么,就可以传播什么,天涯咫尺,万里瞬间;还可以不让人们知道你是谁,因为你可以用匿名方式出现。但是,在拥有网络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自由的同时,博友们就应该担负起发布信息和传播信息的社会责任。责任像自由一样,不仅是与生俱来的,也是人类社会伦理与法律的规定。著书立说,演讲动人,惜纸惜字,文责自负,古今中外,概莫如此,强调的是言论的价值和言论者的价值、言论的自由和言论者的责任的一致性。发表言论者在传播思想、交流信息、实现自我的同时,也要有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这就是社会责任。缺乏责任感的自由往往是靠不住的,而且会使人们在盲目失控的状态中失去自我,严重者危害社会。当前网络中大量不负责任的、非理性甚至色情、非法的信息泛滥,正是失缺理性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因此,当前强调网友的理性,强调博客的自由与责任的统一,对于实现有责任的言论自由,建设网络文明,推动网络的健康发展,使包括博客在内的网络技术更好地为我们服务,十分必要。

近几年,在推动博客、博客圈的文明与自律方面,江西已有一大批博友在博客的实践中自觉地遵守社会公德和法律规定,共同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受到了广大网友的欢迎。现在看来,江西博友的初衷、许多做法和取得的效果,与河北“博客圈自律公约”的成功经验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先是江西文明网在2008年7月起,邀请全省县级主要领导同志推出了网络问政的“民生博客”,以实名的方式建立自己的博客,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倾听广大网友博客的批评与建议。到目前为止,全省99个县市区中已有72位书记、县(市区)长接受实名和匿名网友的留言、评论一万余条,解决问题450多件,累计访问人次76万,成为国内聚集县级领导干部最多、影响最大的网络互动平台,不仅有利于民主执政,而且很好地推动了网络博客的健康发展。2009年10月起,江西文明网、中国江西网、大江网、今视网同时推出实名博客,得到了全省宣传思想文化系统等博客圈的博友们的积极响应;《江西日报》、《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等江西省的主要报刊纷纷拿出版面转载优秀博文,形成报网互动。

网络技术日新月异、不断进步,我们广大的网友博友也应该文明先进,不断成熟、进步。没有理性的、敢于承担社会责任的网友博友,哪有文明先进的网络世界、和谐社会?

https://www.gmw.cn/content/2010-05/26/content_1133432.htm

(作者系江西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本文节选自作者的实名博客,全文见光明网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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