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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钢管的“成长”

2010-06-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王国平 刘先琴 我有话说

“知识产权是技术,是手段,也是法律,更是资源。”在6月5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颁布两周年之际,河南省知识产权局局长郭民生作出如上判断。如今,知识产权是资源的理念正在河南的企业里慢慢树立。

新乡金龙铜管集团曾经因为知识产权纠纷乱了阵脚。1991年4月,金龙集团引进了芬兰奥托公司第一条铜管生产线,

支付了巨额专利费;2000年7月,金龙集团自行组装了一条生产线,也支付了专利许可费用,并约定这次支付是最终也是全部的专利费用。但加入WTO后,中国政府对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延长了保护期。芬兰奥托公司“喜出望外”,2003年以金龙集团生产线专利侵权为由,提出侵权申诉。迫于现实的无奈,金龙集团只好支付了800万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痛定思痛。有时‘苦干出效益’并不准确,没有自主知识产权,苦干最终是给别人干活。”金龙集团企业文化传媒办公室主任岳振廷说。金龙铜管“成长”的代价换来的是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现在,金龙集团拥有40多项核心专利技术,5年来成功收购、兼并、控股了8家中资、日资企业,产量位于世界前列。

金龙集团围绕铜管做文章,河南新郑奥星实业公司以红枣打天下。

这家公司生产的“好想你”红枣品牌一度成了“靶子”,有些企业喜欢与它玩真假“李逵”的游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石聚领介绍说,近年来,企业在台湾撤销了6件恶意抢注的“好想你”复制商标,并申请获得6件商标注册证和在香港获得了3件“好想你”商标注册证;通过行政执法、司法,公司处理知识产权案件共120多件。

以知识产权来为企业发展护航,“好想你”不遗余力。企业成立了30人的知识产权管理办公室,确保知识产权工作系统开展,在知识产权的经费投入上,由原来占销售的6%提升到8%。

在从事金刚石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郑州华晶金刚石公司的厂房上,写着“一克拉的忠诚,大于无限”。公司副董事长赵清国说,保护专利人比保护专利更重要,他们创造的价值关系着企业的生存,甚至是民族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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