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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慈善成为公民的一种习惯

2010-06-1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殷泓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9日电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院长于丹认为,慈善并不只与财富和名人有关,慈善也不只存在于突发事件中,慈善应当成为公民的一种日常习惯。

在于丹看来,慈心决定了善心,慈善并不是一种奢侈的行为,也并不是只有企业家或明星才能做,慈善是一种很常规的行为,是人们力所能及的事

情。慈善可以是人们做惯了的、发自内心本能的一种行为。

于丹认为,慈善是爱心与爱心的交换:今天你是救助者,或许明天你就成为被救助者。在社会文明蓬勃发展的今天,这种习惯的养成将成为一种强大的公民意识,从而不断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良性发展,让更多的人感受到人间真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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