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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境”、“境界”与文学精神

2010-06-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辉 我有话说

艺术境界是文艺学的重要范畴,但是在学术界中,它的重要性在某种程度上被人们忽略了。不但西方鲜有人研究,就连中国人,也没怎么花力气去研究。中国的学术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原因在于自唐代王昌龄以降,特别是清代意境说的集大成者王国维,几乎都将“意境”混同于“境界”。近代以来的宗白华、朱光潜等美学

家也基本上沿袭了这种看法。山东师范大学文学院杨守森教授在其《艺术境界论》(上海人民出版社)中明确作出了区分,认为“艺术境界”不同于“艺术意境”:意境实现了主客观的统一,情与景的交融,而“境界”则是艺术家通过艺术形象,传达宇宙人生感悟,形成的诗意精神空间;完美的“意境”是浑然一体的,而“境界”则有高低之分;“意境”更适宜于分析抒情性作品,而“境界”则可用以评判各种艺术形式及艺术家的品格高下。艺术境界是“诗人、作家、艺术家通过一定的艺术手段,在作品中创造出来的某种精神领域。其中,创作主体所抵达的精神层级,是决定作品艺术境界高低的关键。就创作结果而言,”艺术境界是“一个弥漫着意蕴氛围,能够引发读者思绪与情感的形象场”。

在区分了“意境”与“境界”之后,作者进一步指出,艺术境界的创造与作家、艺术家的人生境界、感悟世界的能力以及艺术的感性形式有关。其层次,借用冯友兰的相关见解,可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与天地境界。在此基础上,作者又探讨了绘画艺术、书法艺术、行为艺术乃至文学艺术批评中的境界问题,对不同艺术领域的艺术境界构成、品级、缺失以及未来的走向等进行了有说服力的分析。作者对“艺术境界”的研究,在目前国内学术界,应当说更为系统,且富有创见性的,是有重要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

在这部著作中,作者联系许多具体艺术个案,一针见血地指出,中国的文学艺术创造与批评之所以难以达到更高的境界,其主要原因就在于主体文学精神的失落。那么,什么是文学精神呢?作者认为,文学精神是“诗人、作家,以情感化、直觉化、意象化之类的呈现方式,在传达个人体悟,宣泄自我情感,表现人生世相的同时,自觉不自觉地凝铸于文学作品中的价值取向、文化观念、人生追求等。”文学精神是独立自由的生命精神、富有理想追求的人格精神、最具超越性的文明精神。它启迪了人类性灵,推动了历史。只有坚守人格,富有广博的胸怀和超越性视野,摆脱世俗的干扰,文学精神才能形成。作者正是由此理论出发,以宏大的视野,纵览了中国古代文学与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文学精神问题。他系统地批判了中国古代文学中的建功立业与以官为本、匡事救世与杀伐之气、人间情怀与团伙意识、与天为徒与虚无心态、率性放达与自我中心、刚正不屈与奴性性格等精神,梳理了中国新时期以来的文学精神历程,展望了未来文学精神可能的走向,并奉宇宙精神为文学艺术的最高精神。他的这些见解,是发人深省的,相信会有助于中国当代文艺创作及文艺批评境界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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