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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婚恋观

2010-06-1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李蕾 我有话说

近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对婚恋交友类节目中存在的低俗、造假等倾向进行规范和管理,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今天,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广电总局下发这个通知,是基于哪些考虑?目前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存在哪些问题

有关负责人:今年以来,一些电视台上星频道开办了一些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这些节目为适婚男女青年提供相识和交往机会,体现了电视媒体的引导功能和服务功能,但也存在较为严重的问题,如一些嘉宾身份造假、自我炒作、言论低俗、行为失检、恶意嘲讽,主持人引导乏力,部分节目盲目追求收视率,放任拜金主义、虚荣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这些做法严重背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违反了广电总局关于广播电视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抵制低俗之风的有关要求,损害了广播电视媒体的形象,许多观众表示强烈不满。这种错误倾向必须立即纠正。应广大群众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婚恋交友类节目,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管理通知》。

记者:针对这些问题,“通知”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规范?

有关负责人:为了引导各级电视台办好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引导广大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婚恋观,我们对节目的预案和主持、环节设计、嘉宾选择、话题设置和播出等环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要办好节目,首先是各级广播影视行政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严格遵守广电总局关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抵制低俗之风的各项要求。

把好嘉宾关是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需要注意的问题。我们要求节目制作者必须认真核实嘉宾的真实身份,严禁伪造嘉宾身份、欺骗电视观众的行为。嘉宾之间不得互相嘲讽、攻击,要杜绝嘉宾利用参加节目自我炒作。

此外,一个合格的主持人对做好节目至关重要。婚恋交友类节目的主持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文化修养、公众形象。在节目中,主持人应对话题及时进行正面引导,传递积极、健康、美好的人生观和婚恋观。

对于话题设置,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的讨论话题一方面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社会道德评价标准;另一方面,话题不能与社会主义主流价值取向相悖,不能以婚恋的名义对参与者进行羞辱或人身攻击,甚至讨论低俗涉性内容,不得宣扬和炒作拜金主义等不健康、不正确的婚恋观。

在内容上,婚恋交友类节目必须明确服务宗旨,环节设计应从增进男女嘉宾相互尊重和相互了解的目的出发,要有助于展现男女嘉宾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择偶观念,而不能设计出位的环节。

记者:如何确保这些规定的有效实施?

有关负责人:广电总局已要求各省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对所辖区域内举办的婚恋交友类电视节目进行认真清查,对有问题的节目要予以严肃处理。(本报北京6月1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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