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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意肯定是最大的鼓励

2010-06-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颜维琦 我有话说

广州市人大日前进行依法治市、普法工作的检查验收活动,设计了一整套包括数百项内容的评分机制。其中,对各区的评分实施百分制,区自评分占45%,市评分占40%,民意测评分占15%。三块相加,低于60分的为不达标,60分-79分为达标,80分-89分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

粗粗一算,被检查的部门要不达标还真有点难。只要自

评时不那么谦虚,上级评分也还过得去,轻轻松松都能达标。不少人表示质疑: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做得好不好,老百姓最有发言权,但民意测评分只占15%,未免太低了。

相关负责人在回应质疑时称,相比以前仅靠领导评分和自评分,这次的评分机制已有巨大改进;再者,依法治市、普法是个循序渐进的工作,打分以鼓励为首要原则,区自评分占比最高是为了让验收对象有个基准分,肯定他们的工作和努力,而设置民意测评分,主要是调查存在的问题并促使改进。

平心而论,设置如此之细的评分标准,并逐项考核,确实是一个进步,而设置民意测评项目,由专门的民意调查机构发放问卷抽样调查,也是主动倾听百姓声音的善举。但是,“以鼓励为首要原则”这个基调确定后,领导评分和自评分就成了表扬和自我表扬。这样的测评标准,没能在民意分上加大权重,其测评的结果难以服众,所谓“达标”的含金量也就大打折扣。

当然,基层工作有其特殊性,但测评毕竟不能“王婆卖瓜”,工作做得是不是到位,还得百姓说了才算。如果说仅仅靠上级满意、自己喊好的“达标”就能起到鼓励作用,那么,这只能说明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还没有完全弄清楚政府应该“为谁服务”这个根本问题。测评中的15%这样的民意比重,似乎脱不开装点门面之嫌。

近年来,民众的声音在公共事务中日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在研判政策、制定措施、考核干部时都注意听取群众意见。这些主动倾听民声的举动,体现了民意的重要性,体现了政务的日益公开透明,值得肯定和鼓励。当然,在倾听民意的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比如听证会上的“群众”的代表性不足,只“听证”不“采证”、只“公示”不“调整”等现象,纯粹就是为了摆摆姿态、沾沾民意的光。可以说,如果没有对民意真正的尊重,任何听取民意的形式也不免沦为作秀的道具。

我们的政府部门并不缺少在各种测评中达优的冲动,但更要习惯在民意比重越来越大的测评中达优。“这杯那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而这,才是对政府部门最根本的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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