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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玩家权利的重要一步

2010-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通讯员郭涛 我有话说

6月22日,文化部《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在业内产生强烈反响,笔者今天请有关专家和业内人士作出了解读。陶宏开华中师范大学特聘教授:

一直以来,没有一个社会事件像网瘾这样,得到社会如此长期密集的关注。如今终于有系统、全面的管理条例出台,来规范网络游戏的发展,这是一大进步,对此,我们

应表示肯定。

在管理网络游戏时,我们应该首先弄清楚到底需要给孩子们提供什么样的游戏?如果没有弄清这个问题,就只能治标而不治本。我们要通过坚持健康向上的方向,引导未成年人合理使用网络,走进信息时代,而不是游戏时代。

我认为,《办法》对于游戏内容审核准则的规定过于泛化,应出台更具针对性、更精确的标准。

对于《办法》的第十四条,我认为网络游戏内容上网运营后,一经相关部门审定,网络运营商就不能随意变动。而现在的规定,则可能给网络游戏运营商留有漏洞,有放纵之嫌。

《办法》提出着力保障网络游戏用户的合法权益,要求网络游戏用户进行实名注册,这些规定体现的精神都很好,但实际实行的效果,还有待检验。以往出台的管理办法,如防沉迷系统、网吧实名制、家长监护工程等看起来都很美,但实际执行起来效果并不是很理想。因此,我认为《办法》实行前,应广泛听取玩家、家长及老师等各方意见,以弥补其中的缺漏,进一步提升和完善。邵德海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项目部主任:

《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作为首个网络游戏管理方面的部门规章,将对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有三点尤其引人注目:一是着重强调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这是网络游戏产业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重要举措;二是明确承认了虚拟货币交易的合法性,这将为游戏玩家职业化奠定重要的法律基础;三是明确加强了对玩家权益的保护,在明确游戏内虚拟道具的财产属性、更好地保护玩家权利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办法》规定,网游经营单位将采取技术措施禁止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限制未成年人的游戏时间,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等,这将有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应该说,《办法》所传达出来的指导精神非常让人振奋,关键在于落实。

为此,我们建议:一、及时开展由国家主管部门或相关组织牵头的游戏分级或适龄提示工作,以保证结果的客观和公正性,其中关键在于及时制定并推出相关标准,对分级或提示结果公开接受社会质询和监督。二、进一步强化防沉迷系统,使防沉迷系统不仅限制玩家的经验和掉落物品获得,还应限制玩家的攻防能力、交流能力等,同时对不同年龄层的用户,调整防沉迷控制时间方面控制的力度,对于儿童,应加大时间控制。三、实施网络游戏实名制,作为防沉迷系统得以有效实施的基础。四、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防止网络成瘾的法制要求,适时以国家公共财政投入建立未成年人防沉迷基金、基地等,为未成年人施展网络时代创意才华提供良好环境。(本报北京6月22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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