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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帜鲜明反对低俗

2010-06-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评论员 我有话说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低俗的文化现象不断滋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受到媒体的尖锐批评。比如,有些影视节目,迎合猎奇心理,卖弄感官刺激,明目张胆地推销“拜金主义”;有些图书以“励志”为幌子,宣扬“厚黑”,教人使诈;有些报刊炒作明星绯闻,披露个人隐私,连篇累牍,肆无忌惮;还有些网站哗众取宠,恶搞成风,渲染色情暴力

等等。这类低俗现象,散播快,流毒广,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绝不能姑息纵容。

当前,文化低俗现象虽则形式多样、变化多端,但实质内容却不离“审丑”以及由此而来的经济利益。无论是某些“拜金女”、“炫富男”的出格言论,还是“某某姐”、“某某哥”的夸张表演,其核心都在于以“丑恶”的暴露,来刺激人们的神经,来赢得公众的注目,进而谋得盆满钵满的金钱收益。所谓“宁要眼球不要脸”,就是当下某些人炮制低俗文化产品的不二法则。在他们那里,任何可以带来“人气值”和市场价码的低级趣味,都可以包装成鲜亮的“卖点”。于是,以往人们所不齿的假恶丑,如今却堂而皇之地亮相,也就不足为怪了。

文化低俗现象,逐利而生,危害不浅。在任何社会,人们千百年来繁衍生息,都会形成一定的关于“善恶”的主流价值观念和道德判断。这是一个社会得以维系和进步的精神基础。然而,在赤裸裸的利益面前,某些“低俗”的制造者恰恰无视良知、尊严和操守,不辨黑白,混淆是非,将一堆堆文化垃圾倾倒进了人们的精神世界。低俗之风,奉行物质至上,鼓吹道德虚无,矮化了人的思想境界和道德追求,必然会造成社会公德的萎缩和社会风气的鄙俗,必然会阻滞文化发展和社会进步。

文化低俗之风危害如此,与我们所坚持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是格格不入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必须有力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必须不断丰富大众的社会文化生活,必须着力提升人民的精神境界。而低俗之风,正与这些根本要求背道而驰。所以,肃清低俗之风,有利于人的灵魂塑造和道德提升,有利于民族精神的传扬和时代精神的构建,有利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大繁荣大发展。可以说,抵制和消除低俗之风,既是当下文化领域激浊扬清的应对之策,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必然选择。抵制低俗,并不是不要百花齐放,并不是否定群众喜闻乐见的作品,恰恰相反,我们要大力培育文化艺术的百花,大力提倡群众喜闻乐见的好作品,用健康有益的精神食粮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只有这样,才能压缩低俗文化的空间,使低俗文化失去市场。

认清低俗,反对低俗,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起而行之。最近这一股低俗之风沉渣泛起后,很多人高声呼吁,自觉抵制,很好地履行了应有的社会责任。但不可否认,对于低俗之风,有些人、有些文化产品生产者仍然认识模糊、态度不明,甚至在利益引诱之下,推波助澜,混水摸鱼。他们往往以满足大众文化需求为借口,将“通俗”变质为“低俗”,并以“媚俗”为能事,招揽文化生意。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必要时也须“亮剑”。尤为重要的,作为公共交流平台的媒体,必须身先士卒,主动发扬人文关怀,积极担起社会责任,为创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尽职尽责,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尽心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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