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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阳光”地产惠民生

2010-06-2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合肥6月24日电(记者李陈续)点开合肥土地市场网的网页,一件件土地招拍挂公告不停滚动,今年前6个月已经成交的27宗土地,从受让人、出让年限、成交总价到建设要求,明明白白――通过打造阳光地产制度的不断努力,合肥土地配置不仅已经实现“只要找市场,不需找市长”,而且公开、公正、公平的规范管理,也有效推进了城市

发展和民生改善。

针对土地市场多级管理、多头争利问题,合肥市从2006年开始推进土地调控机制创新,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将国土资源部门执行国家土地政策由部门层面上升到全局高度,统一审查土地收购方案、用地计划安排、土地供应方案和上市保留底价等土地事务;将三县规划范围内的经营性用地统筹拍卖,实现了市、县经营性用地统一供应和优化配置。同时,合肥市在全国率先实行土地拍卖无佣金制度,通过定期推介、全国公告等形式,提高透明度;在土地拍卖过程中,由纪检部门全程监控保留底价和现场竞价过程;在全国率先进行先竞价,在无人竞价,三声宣布最高竞价人应价后,再开启保留底价。

按照“合法高效”和“好字为先、快字当头”理念,合肥市对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体系进行了创新调整,将土地储备中心从国土局分离,专门从事全市土地的收购储备和前期“熟化”工作,建立了“政府拆迁、三榜公示”制度,全部拆迁工作由政府完成;净地出让,由于提前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和水电煤等市政配套,大大缩短了开发周期,有效控制了开发成本,推动了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土地。

通过打造阳光地产制度,推进国土管理和城乡规划管理一体化,合肥被投资者誉为“开发风险最小、投资环境最佳”的市场。同时,以政府为主导和投资拉动、财政投入相结合的土地整理和土地收储,也大大改善了城乡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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