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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社会主义大爱和谐文化”的创新之作

2010-06-29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编者按把对大爱精神研究同对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的研究有机结合起来,是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大众化的有效形式。由河南理工大学王少安、周玉清著,严书翰作序的《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作为研究“大爱”、“和谐”理论的最新成果,由人民出版社发行,在社会和学
术界产生广泛影响。为促进对“大爱精神和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命题的深入研究,本报约请杨瑞森等六位理论界专家学者阐述该书出版的意义及其影响,现全文刊载,以飨读者。

把对大爱精神的研究与对和谐文化建设的研究结合起来是一个创造

中国人民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教授牛维麟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设和谐文化,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那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个“根本”应当怎样发挥其引导和谐文化建设的作用呢?这就要求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研究和探索还必须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一书,把对大爱精神与对和谐文化建设的研究结合起来就是这样的一个创造性成果。

理论创新既需要勇气,又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严肃科学的学术态度。本书在理论上成功的一个很关键之处,在于作者紧紧抓住了社会主义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在联系,深刻论述了社会主义大爱精神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从而把社会主义大爱精神这个概念“立”了起来。为了做到这一点,作者突出了两个方面:一是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阐述社会主义大爱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作用。作者通过深入阐述大爱理论,不仅展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华,标示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指导文化建设的精要之处,也体现了作者把握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分析问题的能力。另一个是精心安排了“中华民族大爱精神传统”一章的内容。中华民族大爱精神传统是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是中华民族上下五千年历史得以延续发展的精神源泉,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保护神”;没有中华民族传统的大爱精神,就没有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悠久历史。因此,我想特别说一句,本书在挖掘和整理传统大爱精神方面开了个好头,是一件大好事。作者通过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的大爱精神,在理论上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华民族精神、社会主义大爱精神这三个概念内在地统一了起来。

本书在理论上成功的另一个很关键之处,在于作者把大爱精神归结为社会和谐精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号召我们,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但是,在我看来,当前我们对“什么是和谐理念、和谐精神”的问题并没有深入研究。本书把大爱精神作为社会和谐精神,言之有据,论之有理,深入浅出,是对和谐文化理论的一个重要贡献。

“社会主义大爱精神”是传统“爱人精神”的时代升华

原教育部社科司司长、教授、博导杨瑞森

《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一书,把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作为“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一个根本,通过对中华民族精神内核的人文传统的“追根”与“溯源”,详细描绘了“爱人”传统发生发展的精神脉络;同时,又以横向展开的视角,研探了“爱人精神”在传统政治、民间社会和民族精神等不同领域的发展演变,从“本源”、“源泉”的意义上系统梳理了中国民族传统文化中深厚的“爱人精神”与“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文化渊源,体现了“爱人精神”的承传源流与“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血脉联系。

在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精神发展史上,人文精神是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和发展的主流,“爱人”传统是人文精神的集中体现和精华。探索中华文明的历史源头,可以看到中华民族精神发展的深远;考察中华民族精神的性格,可以感受到“爱人”传统长久不衰的魅力。中华民族文明绵延五千年的辉煌历史,也是中华民族人文精神滋生、孕育和传承的光辉历程,更是“爱人精神”这颗中华民族人文精神中最为璀璨夺目的宝珠照亮了中华文明五千年的历史。

在远古的神、人和其他生物之间,弥漫着鬼魅氛围的神学崇拜,人不仅匍匐在神权的威力之下,甚至连动植物也是人顶膜礼拜的对象。但中国早期的文明在尊神的同时,并没有形成人神绝对二元的冲突与对立,而是相反,在“不即不离”的神人关系中很早就埋植下“天人合一”的文化基因。伴随夏商周历史的历程,天人关系也相继演变为“人人关系”,在理性觉醒的刺激下,人的地位日益凸显。周“敬德保民”的政治理念,实际上完成了从神学崇拜到重民、保民的“人文转向”,“爱人精神”从萌发到孕育,在周人这里已经做好了“十月怀胎,只待一朝分娩”的准备。诸子时期接踵而至的文化大繁荣,终于在百家不绝于耳的争鸣声中,奠定了以孔子“仁爱”为主干,以其他诸子为补充的中华民族“爱人精神”的基本框架。随后,爱人精神这条主脉以不同的表现形式流淌于中国传统社会的政治、民间等各个层面。值得指出的是,作者对先公后私、乐善好施、助人为乐所作的学理分析,通过“乐”这一具有哲学本体论的文化特质,将民间慈善风尚的“俗”文化与“大爱精神”的“雅”的高远价值理念相联结,体现了作者的开创意识和追求创新的品质。

本书作者在研究“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内涵时,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与方法同中华民族传统“爱人精神”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的历史时期的时代“交汇”,其中包含着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性、中华传统文化的民族性与建设中国特色和谐社会的时代性的有机统一,是继承与创新相统一的成功范例。

大爱精神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精华

郑州大学党委书记、教授、博导郑永扣

《大爱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建设》一书在论述和谐文化、和谐精神时,有以下两个相互联系的论述很精彩。

一个是对“和谐精神”深入具体的分析,认为和谐精神应当有进步与阻碍、科学与非科学之分。如果把和谐精神广义地界定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文化精神”,那么,剥削阶级社会也是需要和谐精神的。因为在剥削阶级社会的统治阶级内部需要协调与和谐,在劳动阶级内部需要协调与和谐,在各社会团体中也需要协调与和谐。但是,从和谐精神的社会作用看,历史上的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和谐精神,其社会作用的性质是不同的,即是说,并非所有倡导社会和谐的精神理念都是进步的。在剥削阶级社会,所有的统治阶级在建立了自己的政权之后,出于巩固其政权、稳定其统治秩序的需要,总是一方面施展剥削阶级统治的暴力工具,一方面又会教化“和谐”;一般来说,这“一硬一软”的两手对稳定社会都会不同程度地起作用。但是,在新兴阶级掌握国家政权、社会处于上升发展阶段时,社会和谐精神发挥的是促进社会和谐、利于社会发展的进步作用;在统治阶级腐朽没落、国家政权行将灭亡、社会革命风起云涌的时期,统治阶级还依然会宣扬“和谐精神”以调和阶级矛盾,这时的“和谐精神”就沦为了统治阶级用来欺骗和麻痹革命阶级的“精神鸦片”,其作用则是对社会进步的阻碍。同时,从和谐精神的理性品质来看,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阶级、不同作用的和谐精神并不都是有科学理论依据的。

另一个是对大爱精神与和谐精神关系的分析,认为大爱精神是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和谐精神的精华。在一般意义上,社会主义和谐精神是以和谐为根本价值取向,集“诚信、爱心、责任、包容、公平、正义”等基本要素于一体的思想价值体系,蕴含着丰富的“爱”的元素,与以人为本的社会主义大爱精神之间具有内在的理念契合和价值趋同。从最高的价值取向上看,社会主义大爱精神在本质上归属于时代精神的范畴,是社会主义和谐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大众化的表现形式,是具有坚实群众基础、深厚文化土壤和鲜明时代特色的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和谐精神。当其延伸至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甚至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领域中,社会主义大爱精神自然就如同社会主义和谐精神一样,作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精华而存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基础和精神源泉而存在。唯一不同的是,它更加突出“爱”在和谐中的核心作用,更加强调人际和谐的中心地位,更加注重“爱心与责任”的功能发挥。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需要大爱精神,离开社会主义大爱精神的和谐精神是没有道德基础的。实现社会和谐需要以大爱道德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在社会主义和谐文化体系中,有和谐法律文化、和谐制度文化、和谐娱乐文化、和谐习俗文化、和谐行为文化等。这些不同形式的和谐文化都应当蕴含着科学的大爱道德精神。4月20日晚,中宣部、民政部等五单位联合举办的“情系玉树大爱无疆――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所展示的党和政府、全国各族人民的无疆大爱,又一次生动诠释了大爱和谐精神的巨大和谐力与凝聚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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