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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时代同行

2010-06-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新华社评论员 我有话说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89周年。回顾89年来的奋进历程,一个结论深刻而清晰: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始终坚持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事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根源。

为谁立党、为谁执政,是决定政党性质的根本问题,也是决定一个政党是否拥有牢固社会基础和强大力量的关键问题。我

们党从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并鲜明地写入了党的章程。89年来,无论是打天下还是坐江山,我们党的一切工作都以为人民谋幸福为最高目标。这是89年来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到强,带领人民在建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向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阔步前进的根本原因。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我们党面临着一系列需要认真解决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坚持和发扬党的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在和人民群众一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的事业才能继往开来,夺取新的胜利。

与人民同心,就要做到坚持人民是历史创造者的马克思主义根本观点不能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个性质决定了我们党除了人民利益之外没有自己任何特殊的利益,无论观察问题还是处理问题,无论制定路线方针政策还是实施路线方针政策,都必须坚持为人民谋利益。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国家的主人翁,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作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党,我们必须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凝聚起最广泛、最强大的力量共同奋斗。60多年前,毛泽东同志曾写下不朽篇章《为人民服务》。今天,我们党把以人为本作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惟有如此,党的事业才能兴旺发达、蒸蒸日上。

与人民同心,就要做到始终以群众为师、向群众学习的谦虚态度不能变。人民群众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体。“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党员干部要善于问计于民,在工作中倾听群众意见,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人民群众创造性实践中获取智慧,使解决问题的方案从群众中来,办法到群众中找,使作出的决策和决策的实施充分体现群众意愿。要始终以群众为师,虚心向群众学习,把党的政策变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与人民同心,就要做到关心群众疾苦、为群众排忧解难的真挚感情不能变。共产党人感情的最高体现就是对人民怀有一颗赤诚之心。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和公仆意识,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党员干部尤其要勇于到社会矛盾多、群众意见大的地方去积极工作,帮助群众疏通思想、理顺情绪、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一件件群众上心的事办好了,一桩桩基层难办的事解决了,一个个工作上的短板补齐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就能够顺利推进。

与人民同心,就要做到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作风不能变。我们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要经受住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考验,一时一刻也不能脱离群众。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项工作各个环节要细心研究群众利益,倾听群众呼声,感受群众疾苦,体察群众情绪。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要认认真真听取意见,老老实实调查研究,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做到“蹲下见窝窝,走后留脚印”,努力以优良作风塑造形象,以清新党风凝聚民心。

目前全党正在深入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投身这项活动,围绕服务人民群众创先争优,多干好事、实事,努力实现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群众得实惠。这是对党的生日最好的纪念。

(新华社北京6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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