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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年内完建

2010-07-01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6月30日电记者金振娅今天从卫生部获悉,尚未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将在年底前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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