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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公职人员服务意识需要完善相关制度

2010-07-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曲一琳 我有话说
本报讯最新消息显示,因服务态度恶劣向群众“咆哮”的广州市政府法制办某工作人员已被调离原工作岗位,并作出深刻检查。但此事仍留给人们诸多思考。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解决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最根本的是要完善相关制度,除去公务员的优越感,使其树立起平等意
识和服务意识。

侯欣一说,公务员的服务对象是人民,为人民服务时办事态度和蔼是公务员最基本的职业要求。但一直以来,某些地方政府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令老百姓颇为不满,“门难进,事难办,脸难看”成为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真实写照,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没有从心理上和行动上把自己当作人民公仆,相反却把自己看作高高在上的“官老爷”。这种深层次的体制观念问题,很难通过教育来改变,而必须完善相应制度,使公务员群体从根本上树立起平等意识,真正服务于人民。

侯欣一认为,社会监督不够、民意表达不畅是一些政府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良的另一个重要原因。譬如,此前类似“咆哮哥”的事件不少,但很多都是在本单位内部反映、内部处理,结果不足以警戒他人。因此,重视网络,使民众的声音顺畅表达,并建立起相关行政处理制度,公开透明地处理个案,让个人的失职行为无处藏身,才能真正做到如温总理所说的“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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