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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充满活力的文化多样性

2010-07-0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驻日内瓦记者 宋斌 我有话说
瑞士文化有何特点,瑞士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现状如何?带着这些疑问,记者采访了瑞士资深记者、前法瑞电视台新闻部主任克洛德・道哈善达先生。道哈善达表示,地处欧洲一隅的瑞士是一个小国,但却有德语、法语、意大利语和罗曼什语四种官方语言,德意志、法兰西和意大利文化相互融合,各文化区实行自立的文化政策,使瑞士在文化领
域呈现出“百花齐放”、充满活力的文化多样性。

瑞士联邦宪法规定,除电影、自然环境和文物保护三方面拥有全国立法权和相应管理权之外,联邦政府没有全国统一的文化发展方针,而是在各语言和文化区推行自由开放的文化政策。全国26个州和半州在文化发展领域享有高度自治权,可自行制定文化发展政策,组织对外交流。鉴于历史和语言的原因,德国、法国和意大利三个主要邻国对瑞士三大语区产生直接影响,也决定了瑞士多元文化的特点。

谈到瑞士文化产业发展的具体现状,道哈善达告诉记者,从国家层面看,联邦政府给予财政补贴的只有瑞士广播电视集团,下设法瑞、德瑞和意瑞和罗曼什语等电视和广播频道,其他媒体均为私营公司。从高等教育角度来看,除苏黎世国家博物馆,伯尔尼联邦图书馆和两所联邦理工学院由联邦政府出资管理外,其他类似馆所和院校均由各州自行管理。

瑞士文化基金会对全国文化产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联邦政府定期为基金会拨款。联邦政府于1939年创立瑞士文化基金会,旨在为瑞士艺术家的艺术创作和作品传播提供最佳条件,其中音乐、戏剧和舞蹈领域受益较大,而展览和出版等私营行业在组织符合要求的类似艺术活动时也可向该基金会申请公共资助。

除个别特殊的增加税收政策外,瑞士文化产业尚无明显的税收优惠政策。瑞士每个家庭每年要根据家庭拥有的电视机和收音机数量缴纳广播电视收听收看费。目前,瑞士各类电影院也需缴纳“穷人税”,旨在帮助看不起电影的穷人,但鉴于“看电影”已日趋平民化,取消“看电影税”的讨论还在继续。

值得一提的是,包括企业在内的民间参与和资助文化活动的氛围为瑞士文化产业发展注入了活力。比如,瑞士米格罗超市集团早在50多年前从每年营业额中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资助文化产业。目前,斥资一亿瑞郎的“文化百分比”计划成为米格罗文化基金会的资金来源。秉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该文化基金会活动涵盖文化、社会、教育、业余生活、经济等各个领域,比如下设的俱乐部学校开办中文、烹饪、财会、裁剪以及跨国语言学习等各类活动,其直属的研究所还组织经济、社会问题讨论等。另外,该基金会还创办艺术节,资助艺术家活动以及修建大型公园以供公众休闲等。这种“对国家扶持文化事业起到有效补充”的经营理念为该集团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也备受消费者认可。

道哈善达最后表示,正是瑞士所具有的多样性文化,才使瑞士在发展和创新国家文化产业和体制上走出了符合自己特点的道路,与周边大国形成了鲜明对比。

图为瑞士德语区伯尔尼州的一个民族小乐队在传统文化节演奏。 本报记者刘军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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