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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明理守护和谐

2010-07-1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王逸吟 我有话说

6月29日,河北省会石家庄,骄阳似火。任秋华的心情,也如火一般激动。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和河北省委在石家庄共同召开大会,授予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任秋华“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

当任秋华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俊手中接过奖章和证书的时候,沧州中院的同事们与河北省的政

法干警们用热烈的掌声向她表示敬意。微笑,写在任秋华的脸上。16年来,她在平凡的民事审判工作中走出了不平凡:她审理的案子上千件,其中二审案件调撤率在50%以上,2008年以来案件调撤率更是在80%以上,这些案件没有一件错案,没有一件申诉上访。

任秋华在会上发表了感言。面对荣誉,她想到的是责任:“这份荣誉属于自觉践行党的宗旨的广大党员,属于忠实执行法律的法官群体,它凝聚了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和厚重的嘱托,蕴涵着沉重的责任和神圣的使命。”

“当事人打官司是想讲理,要的是明白、公正和尊重”

2008年的一个冬天,于丽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哭着来找任秋华。原来,于丽和丈夫贷款买了一辆货车搞运输,丈夫突遭车祸去世。案件一审判决保险公司等赔偿共计20多万元,但对方认为赔偿数额有误,提出上诉。

“看着她痛苦绝望的样子,当时我恨不得多判给她50万。”任秋华回忆说。

任秋华计算发现,一审确实多判了。怎么办?任秋华拉着于丽坐下来,一边安慰她,一边找出法条苦口婆心地给她讲解,耐心地给她计算赔偿数额,直到她完全弄明白。

于丽最终接受了调解,但得到的赔偿少了3万多元。任秋华本来担心她会很不满意,不料于丽走出法庭又折回来,伏在任秋华肩头痛哭:“大姐,谢谢你,我真想给你跪下!”

“她哭,也是跟信任的人哭,这是对法律的信任。”谈起这件事,任秋华眼里闪着泪花:“当事人打官司,不全是为了经济利益,他们是想讲理,要的是明白、公正和尊重。”

任秋华成为调解能手,经过了一个过程。

1991年,任秋华从河北大学法律系毕业,分配到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3年后调入沧州中院。流畅的庭审、严谨的判决、当事人自觉的履行,曾是她理想的工作状态。但是工作中却出现了预料之外的情况。在一次法庭调查中,任秋华问当事人,起诉的证据是什么?

“我就是证据。”这位老人不假思索,站起来就说。

类似的状况不断发生,引起了任秋华的思考。她发现,当事人的维权意识越来越强,但由于种种原因,对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并不清楚。她感到,法官不应仅仅停留在自己明白、一判了之的层次,更应当让群众知法、懂法。“于是,释法、调解,就逐渐成为我自然而然的选择。”

“调解靠的是爱心、责任心、公正之心和善良之心”

任秋华所在的民三庭,受理的主要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等二审案件。二审案件调解难度很大,往往都是在一审调解不成作出判决以后进行的。任秋华的诀窍,就在于一心为民的真挚感情。

6月30日下午3点,任秋华准时出现在审判席上。这又是一起交通事故赔偿上诉案,上诉方是一家保险公司,被上诉方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2008年,这位老人被轿车撞成四级、八级伤残,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责。案件一审判决后,保险公司认为赔偿数额过高,提起上诉。

法庭上,了解到双方都愿意调解,任秋华马上做工作:“这是一起交通意外,你们都没有恶意,应该有个积极的态度,促成事情尽快解决。”这几句话一下子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王律师,你换位思考一下,80多岁的老人现在已经不能走路了,他自己和家人是什么样的心情?案子久拖不决,不利于保险公司的声誉和发展,还是要从长远考虑。”

“我们还是认为,两万元的精神抚慰金难以接受。”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不想让步。

“根据法律规定,精神抚慰金的请求已经属于最低标准了。而且对方是80多岁的老人,不能再让了。”任秋华声音不大,但语气坚定。

“这个我做不了主,需要请示。”“好,你现在就打电话请示。”雷厉风行,这是任秋华的风格。

任秋华又转向老人的儿子张博:“你们要求护理费按两个人的标准算,不符合规定。再说,你父亲已经遭了两年的罪,尽快赔付对他也是安慰,能不能让一让?”张博点了点头。

随后,任秋华又以审判长的身份和保险公司经理通电话,再次做工作。真诚的沟通很快就化解了矛盾,达成了调解。保险公司承诺精神抚慰金一分不少,而张博同意减去护理费、交通费共计1000元。

拖延两年的案子只用了两个多小时就顺利解决了。张博后来告诉记者,自己一开始很激动,但听任法官一讲,就平静了下来。“任法官的调解很有人情味。”

“有人说调解靠嘴,其实是靠心,这个‘心’就是一名党员和法官的爱心、责任心、公正之心和善良之心。”任秋华说。

在沧州中院副院长刘健眼中,任秋华是带着感情来工作的。“同时,她的调解不是无原则的迁就、妥协、和稀泥,而是在法律框架下进行,这就形成了良性循环。”

“廉洁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内心的安宁踏实”

“不公正的裁决会污染源头。如果我不公正,又怎能正视当事人的眼睛?”这是任秋华时常给自己的提醒。

公正廉洁,这是法官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身处人情社会,任秋华也曾遇到当事人请托说情。2008年,任秋华审理了一起加工合同纠纷上诉案,庭审后双方未能达成调解意见。任秋华和合议庭成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一审没有问题。就在这时候,任秋华的哥哥受朋友之托,问她此案能否改判。

任秋华为难了:“我当时心里很矛盾。这个案子清楚无误,改判的话只会让当事人怀疑法院的权威。”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任秋华再次对此案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维持了原判。

“那段时间,一回到父母家里见到哥哥,我就感觉像欠了他很多。”任秋华说,“现在,哥哥已经理解了我。作为法官,我不能做违法的事情。”

“廉洁不是做给别人看的,是内心的安宁踏实。”工作多年,任秋华没有办过一件关系案、人情案。拒绝了多少人送礼、请吃,她已记不清了,不过,一些看似不起眼的小事,她却记得很清楚。

一次,她花几个小时口干舌燥地调解了一起赔偿案,当事人从兜里掏出两个皱巴巴的苹果递给她:“任法官,你为我们忙了一上午,吃个苹果润润嗓子吧!”还有一次,她费尽周折调解成功一起土地纠纷,当事人提出要给她送来一袋亲手磨的玉米面……

“群众对法律的信任,这是对法官最贵重的礼物。纠纷的圆满解决不是我个人有多大能力,那是法律的力量,是公正的力量。”她感慨道。

任秋华心中,一直怀着一个热切的期望:“我多么希望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理解法官这个群体,越来越多的人相信法律。”(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在任秋华看来,当事人打官司不全是为了经济利益,他们是想讲理, 要的是明白、公正和尊重。图为任秋华接受采访。龚红美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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