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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要求细化目标任务 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

2010-07-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靳晓燕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16日电教育部今天发出通知指出,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印发,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一个新的里程碑,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作
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切实抓紧抓好。

通知要求,一是要大力学习宣传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部署上来。要着重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重要讲话和《教育规划纲要》提出的战略思想和科学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教育工作、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贯彻落实。要统筹制订计划,统筹组织实施,统筹督促检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贯彻落实的思路、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把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转化为年度和日常工作。

三要积极推进改革创新,有序开展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各地、各学校要牢牢坚持改革方向,进一步明确改革思路,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教育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要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充分发挥地方、学校和师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大胆试验,切实解决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四要抓紧启动实施重大项目,切实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各地、各学校要把组织实施重大项目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抓手,明确项目导向,注重远近结合,力争近二三年内在推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取得实效。

五要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细化目标任务,拿出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实现与科技规划、人才规划相配套,与经济社会以及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编制相衔接。各级各类学校要抓紧制定本校实施《教育规划纲要》的具体方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教育规划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抓紧制定配套政策并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抓好贯彻落实。

六要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督促检查。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使全程跟踪与定期检查有机结合,监测落实进展和效果,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和问责制度,确保中央重大教育政策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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