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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富混居”:生硬捆绑不会带来认同感

2010-07-2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陈少远 我有话说
为遏止城市低收入群体边缘化,缩小社会贫富差距,兰州市政府近日施行“贫富混居”政策,也即通过在商住小区“配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让贫困人群在富邻的帮带下发家致富。贫困户入住富人区,类似的动议或举措在广州、武汉等城市都出现过。此次兰州推进“贫富混居”,则又为此类政策提供了新鲜的样本。

缩小贫富

差距,维护社会和谐,是一个不可轻视的公共治理问题。兰州市政府着眼于此,出新招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这种为民谋利的关怀视角体现了亲民性质,展现了敢于正视社会问题的决心和勇气,值得肯定。

但往深处看,此项举措仍有可供商榷之处。贫富杂居,富帮带穷,政府部门的立意很好,但其中的逻辑未必能够经得起考验。在理论上,通过混居,富者可以树立榜样作用,施予积极影响,让贫困者奋力追赶。然而,在彼此陌生的城市社区里,这种积极影响会自然而然发生作用么?很可能政府部门有心,但富人不见得有意,穷人也未必领情。先富帮后富,是社会所提倡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地理空间上划定区域,就能够使一群人带动另一群人。通过混居让富人帮助穷人,怎么看都带有些理想色彩的实验意味。

举例而言,相关人士在介绍混居的好处时说,贫富搭配后,就不会因为小区集体缴不起水、电、气、取暖费,而出现断停水、电、气等现象。显然,这样的想法有点简单。富邻缴纳水电费,并不意味着手头拮据的穷人也就交得起水电费。而且,富人交费后,使穷人免于断水、电、气的窘迫,这算是一种帮带么?该交的不是还得交么?此外,商住小区较高的生活成本,是不是给低收入群体帮了倒忙呢?

事实上,贫富差距不仅是收入分配的问题,而且也是个心理问题。社会心理学上挫折―侵犯的理论告诉我们,挫折感的核心并非简单的绝对剥夺,而是相对剥夺。贫富混居之后,低收入者会不会因为见到富邻居“比自己多很多”,而愈加有一种不公平感?由此,贫富之间的误解和摩擦会不会增多?这些都应是政府部门细心考虑的问题。

“贫富混居”意在于防止贫困群体边缘化,但空间上的捆绑不会天然带来归属感、认同感,地理距离的趋近也未必就能消除价值观念的差异。因而,“贫富混居”要想获得预想的目标,还需要其他更为根本的措施跟进。比如,贫困群体生活质量不高,是因为经济收入难以应付生活成本,所以像扩大就业力度,帮助低收入者创收,完善各项社会保障等措施和制度才是解决问题之关键。兰州在推进“贫富混居”时,也应在这些方面下更大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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