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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类举报可获万元奖励

2010-07-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大庆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23日电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开展的2010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日前启动。网络侵权盗版举报奖励办法同时公布。

国家版权局有关人士介绍,本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的重点领域是网络音频视频及文学网站、网络游戏、动漫、软件以及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

会相关作品等;主要目标是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维护健康、规范的网络传播秩序。为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国家版权局决定对7类举报予以奖励:1.举报传播音乐、视频、文学、网游、动漫、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2.举报传播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相关图书、音像、软件等作品的侵权网站的;3.举报兜售侵权盗版图书、音像、软件等的电子商务网站的;4.举报从事侵权盗版的手机媒体的;5.举报将境内网站服务器放在境外、在境内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6.举报境内网站发展注册会员从事侵权盗版的;7.举报从事侵权盗版活动的非法网站的。对举报有功人员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1000元至10000元人民币奖励。国家版权局反盗版举报中心举报电话为12390、010-65212870,电子信箱为1 2 3 9 0 @sh d f.g o v .cn 。我国自2005年起连续5年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查处了一批案件、关闭了一批非法网站、处理了一批违法人员,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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