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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冲突” 与化解之道

2010-07-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颜炳罡 我有话说

一部人类史,既是人类合作、互助的历史,又是人类冲突、对抗的历史。文化、文明、宗教形成之后,这种冲突提升到新层次即心灵或精神层次。人类文明或宗教冲突的历史说明,冲突与对抗既可以发生在跨文明或跨宗教之间,也可以发生在同一文明乃至同一宗教内部。在西方世界,文明冲突乃至十字军东征这样的宗教战争一再发生,反

观中国文明或曰儒教文明虽也有“法难”或“教案”,然而从来没有发生过宗教战争,原因何在?

显然,这是由儒家文明与基督教文明两种不同的价值观、思考问题、传教方式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基督教文化注重纵向的人神关系,而相对忽略了横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儒家文化虽然也注重究天人之际,但其纵向天人关系服务于或服从于横向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基督教文化背景下,人何以应对超越而绝对的上帝成为思考问题的重心,由此而形成了西方文化中的契约精神、法的精神。而儒家强调横向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故而形成一套相处的艺术,是生活的智慧和一种软的、充满温情的人文氛围。

不可否认,在一定意义上说,儒家是一种普世主义的文化,故而“天之所覆,地之所载,日月所照,霜露所坠,凡有血气者,莫不尊亲,故曰配天。”(《中庸》)基督教同样是普世主义的,所谓“叫一切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稣的名,无不屈膝,无不口称耶稣基督为主,使耀归于父神。”(《腓立比书》)因儒家文化是普世的,所以它攻异端,辟邪说,卫圣道,不过,儒家普世只是要求世人都应该“尊亲”,而没有要求世人都必须“尊孔”,因而它是柔性的。正因它是柔性的,所以它没有形成制度化的宗教裁判所,更不会因教义不同而发生宗教战争。而基督教坚持上帝是唯一真神,“教外无救赎”的教义,其普世主义是刚性的。

就推广方式言,儒家文明坚持“礼闻来学,未闻往教”;而基督教一贯奉行积极的传教政策,将传教视为教徒的使命。消极的推广政策,虽有以人文化成天下的担当,但没有借助武力强行推销自己价值观念具体的举措。相反,它要求“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积极的传教政策,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这天国的福音要传遍天下”(《马太福音》第24章)甚至要求基督徒“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提摩太前书》第6章)

当今世界,文明冲突、宗教冲突的危险正在加剧,各国不同文化背景的学者都在寻求人类文明免于毁灭之道。1993年,美国芝加哥世界宗教大会,通过了《世界伦理宣言》,1997年,联合国科教组织成立了“普遍伦理计划”,孔汉思继而起草了《人的责任之世界宣言》。在这些跨文化的对话中,我们认为儒家思想对化解宗教间的冲突,促进世界和谐会有一定帮助。

首先,儒家的“恕道”是人类文明和谐相处的“金律”。恕道就是仁道或者是仁的实现之道,它是孔子思想的核心价值。《世界伦理宣言》指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应该是通于生活的所有领域――家庭与社区、种族、国家与宗教的不可取消的、无条件的规范。”又被称“金律”。“金律”就是孔子的恕道。文明冲突、宗教冲突的根本原因是强势文明或宗教借助国家强权不顾他国人民的意愿,强行推销自己的价值观、宗教信仰、生活方式等等所致,即“己所欲,施于人”所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正是对治此种症结的良药。

其次,“和而不同”实现人类不同文明和谐共存良方。和同之辨是中国哲学的古老辨题,史伯曾指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孔子明确提出“和而不同”并赋予和同之辨以价值意义和人文精神。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孔子将和同之辨与君子小人之辨联系起来,使和同由描述式的论说转变为价值上评判,这是孔子对和同观念的新发展。自此以后,“和”、“中和”、“太和”成为儒家学者的追求。

“和而不同”告诉我们,世界上不同事物的并存是必然的,合理的,世界因不同事物的存在而充满生机和活力,如果世界上只有一种事物了,这种事物也不能存在了,世界也就枯寂了。对世界和平的最大挑战不是因为文明与宗教的多样性,而是文明或宗教背后强烈的“求同”而不“存异”的独断主义或排他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在“己所愿,可施于人”这种根深蒂固的理念的支配下必然导致政治的单边主义乃至强权政治,走向文化帝国主义或曰文化殖民主义。

站在和而不同的角度,审视文化普遍主义,它不仅是危险的,而且是不道德的。“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如果世界完全附和了某一种文明,就是陷全人类于不义。任何一种经人类伟大的心灵创造的、并经过长期历史演进证明能与时俱进的文明或文化,都具有内在、不可代替的价值。这些文化或文明以其独特的方式表现着人类某一特定区域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思维方式,体现着人类的尊严、良知和价值。对伟大文化的持守,既是人类文化发展之必然,也是人类道德所应然。当然,和而不同决不意味着文化部落主义,更不等同于固步自封,相反,和而不同是一开放、生生不息的文化观念。这一观念是人类不同文明、不同宗教实现和平共存之良方。

最后,“共育并行”是人类不同文明的最高理境。推己及人的“恕道”,“和而不同”处世之法是人类文明多样存在之保障,而人类多样文明的共育并存,充量发展,才应是人类不同文明实体的共同追求。这就是儒家的“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

在人类进入21世纪的今天,任何一种文明独步天下、称霸世界都将成为不可能,它结束了那种“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的时代,人类文明的多样并行不悖,和谐共存是未来世界的应有之局。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高等儒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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