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涉军案件较多法院可设专门法庭

2010-07-3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王逸吟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7月30日电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法院建立健全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组织机构,受理涉军案件较多的中级、基层法院可设立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

通知要求,各级法院要把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纳入法院双拥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体系,作为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受理

涉军案件较多的中级、基层法院,可设立专门合议庭或审判庭,其他法院也要有相对固定的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审理涉军案件。

通知还要求,各级法院要突出重点,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获取、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等犯罪,有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事安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部队战备执勤、演习训练、国防工程建设、军事设施保护等纠纷案件,保障部队正常战备、训练和工作秩序;依法惩处故意杀害伤害军人军属、诱骗拐卖军属、破坏军婚等案件,切实保障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通知同时指出,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涉军案件审判要做到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要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对于边远艰苦、交通不便的部队,可借助互联网、视频系统等进行案件审理。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