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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媒体解决问题不应是常态

2010-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刘文嘉 我有话说

冒名新闻媒体的事儿总是屡见不鲜:当“假记者”的识别度已经很高时,“假内参”又出现了。据《新京报》报道,在北京南站,就有人凭着一张传单似的、不伦不类的《中国司法维权内参》,骗取了众多上访群众的钱财,让他们本已陷入困顿的生活再次雪上加霜。

一份造假痕迹明显、丝毫不堪推敲的“内参”竟然会骗取

这么多人的信任,这绝不是受骗者疏忽所致。恰恰相反,这背后隐藏着他们对以往正反两方面人生经验的认真总结和分析。辗转来到北京,势必是因为表达诉求的主流渠道不畅或解决问题的常规途径受阻所致,而上访的行为本身就表达了对“常规”二字的失望和不信任。与此相对应的是,大批经过媒体报道的问题因为引起了公众关注、产生了舆论压力而获得妥善解决,这些耳闻目睹自然会让他们倾向于“媒体解决方式”。更何况,内参的作用是将社会呼声“悉达天听”,引起高层关注,这几乎是对上访诉求的最佳回应,所以无怪乎会有那么多人对骗子倾囊而出。

靠新闻报道解决问题比走常规渠道更快速、更有效,至少有更高的成功率,绝对值得放手一搏――这是隐藏在这个普通骗局背后的逻辑。实际上,媒体对于种种不合理的社会现象确有反映、监督、提醒、警示的作用,对社会问题的解决也有助推功能,但在一个机制良性的社会,这样的解决之道只能也应该是常规途径之外的补充和拾遗,而不应成为常态。如果农民索还被占耕地、农民工讨还欠薪、患者问责医疗事故责任人、文物部门叫停损毁历史遗址的工程项目等等问题,都需要依靠媒体引起社会关注才能获得解决,这是不是对相关职能部门的一种讽刺?这是不是可以解读为相关责任部门存在着无作为、作为不当或作为失效的情况?如果这种不当或失效时常出现,那么一份拙劣的假内参能引起人们这么大的兴趣,确实不奇怪。从根本上讲,要改变“媒体解决”方式被过度倚重的状况,相关部门的责任回归是关键。

从另一个角度讲,新闻报道解决社会问题的常态化,对媒体自身生态也相当不利。因为这种思路和经验一旦形成,媒体自身的权力就会在无形中被放大,媒体所占有的社会资源就会出现增量,新闻权力寻租就有可能出现。近年来,记者接受甚至索要“封口费”的丑闻时有出现,就是话语权、监督权寻租的表现,也是媒体过度介入导致的结果。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媒体解决”方式常态化都是一个不正常的信号,而对这个信号的提前捕捉、适时应对,有赖于各方责任的归位和权力边界的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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