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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里开发要“合理适度”

2010-08-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宏伟 我有话说

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不久前发出《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把握正确导向做好文化遗产保护开发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开发利用时要“合理适度”,“不宜对文艺作品中虚构的人物进行命名故里等活动”;“严禁利用历史或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的人物形象建设主题文化公园、举办主题

文化活动等”。对一段时间以来出现的名人故里热、名人文化热进行了严格的管理和规范,非常及时和必要。

近年来,一些地方以保护文化遗产、增加地方知名度为由,出现了争抢历史名人、争当名人故里、争做名人文化之乡、借历史名人造势等现象。尤其是对一些存在故里之争的名人,几乎都有过被几个地方争抢的经历,仅今年以来就出现如四川江油、湖北安陆、甘肃天水三地的李白故里之争;安徽涡阳、河南鹿邑、甘肃临洮的老子故里之争;河北正定和临城争夺赵云故里等等。一些实在找不出历史名人的地方也千方百计地研究考察一些小说或历史传说,只要其中的人物有在本地活动过的蛛丝马迹,就大张其鼓地宣传和游说争取,如“孙悟空”、“哪吒”,甚至“三皇五帝”、“牛郎织女”等通通都有了籍贯,都成了“咱们老乡”,一时间,这个故里、那个之乡令人眼花缭乱,匪夷所思。还有的地方为了争名夺利,盲目立项,动辄斥资数亿元打造所谓旅游项目,开发各种主题公园,无中生有地造出名人墓、名人浪漫温存之地等,劳民伤财建造“假古董”。这些打着传承文化的旗号争夺名人故里的行为,表面看是为了保护文化遗产,实际上是竞相争抢名人背后的经济利益,不但将文化遗产商品化,也使传统文化内涵被严重扭曲。

一个地方有名人,是好事;挖掘名人效应,弘扬名人文化,借以开发当地旅游产业,促进经济发展,也是好事。但不可急功近利、歪曲和滥用历史名人,更不可为了发展经济,失去起码的道德判断和善恶标准,把一些反面和负面人物请出来,为他们贴金和张目。几年前,媒体就报道过一些地方争建金瓶梅文化旅游区、金瓶梅遗址公园,今年5月,竟又出现了三个地方争当“西门庆故里”的怪现象。利用历史或文学作品中反面或负面人物形象建所谓文化旅游区、遗址公园,不但把文化庸俗化、低俗化、浅薄化,更是有损社会的道德规范,有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

争当名人故里,争建名人之乡,说到底是为了发展当地的旅游经济。但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不应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更不应对文化遗产内涵进行曲解和滥用。在开发名人文化资源时,应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和发展的关系。有关部门在对名人故里、故居或文化遗址等进行认定时,要坚持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把保护、开发文化遗产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先进文化相结合,本着积极有益、少而精的原则,杜绝庸俗、低俗文化借名人之名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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