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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2010-08-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金振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5日电为规范现榨饮料安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指出,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后至食用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现榨饮料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不

得使用回收的食品作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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