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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院团改革纵深推进

2010-08-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谌强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8月7日电中宣部、文化部《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下发一年来,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全面推进、蓬勃发展,全国各地涌现大批新型演艺市场竞争主体,演艺领域创新活力显著增强。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转企改制院团总数达228家,其中,仅今年新增加的即达106家,接近2008年以前
转企改制院团总数的两倍。

在转企改制国有文艺院团数量不断增加的同时,也呈现出范围逐步由省级院团向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延伸、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工作全面展开的良好态势。在已列入统计的228家转企改制院团中,地市级和县级院团达116家。江苏省委、省政府于去年7月提出,在完善省级院团转制改革的基础上,于2010年底之前全面完成全省一般文艺院团的转企改制。目前,江苏全省已有近半数地市级和县级院团实现转企改制,改革任务可望如期完成。

目前,陕西全省已有24家国有文艺院团实现转企改制,省级和省会城市文艺院团改革任务基本完成,最近又提出新的目标,在今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地市级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有条件的县级院团与地市级院团同步完成改革任务。辽宁省目前已有14家国有文艺院团实现转企改制,正在按照“同剧种合并、跨地市重组、全省范围内统筹整合、一次性注资、全部实现转企”的思路和部署,力争在今年底之前完成全省演艺领域转企改制任务。

转企改制也使一批基层院团得以茁壮成长,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河北大厂评剧歌舞团整体转制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着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了艺术生产力新的解放,固定资产达到1000万元,今年上半年演出收入达600万元。山东省高密市艺术剧院转企改制后,仍承担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任务,创造了以演艺企业为主体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新经验。江苏省丹阳戏剧总团通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积极融入市场,打造出一系列新的艺术精品。

文化部明确要求,国有文艺院团在转企改制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做到真转真改,坚决不搞“翻牌公司”。中国东方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以人员身份转换为重点、以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为基础、以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全面完成规范转制攻坚任务。目前,该集团公司全部事业编制已报经中编办批准予以核销,全体员工从今年7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原事业身份职工全部纳入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辽宁省营口市在推进市级院团转企改制中,坚持“不留壳、不借壳、不造新壳”,为地方国有院团规范转制提供了示范。

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有力推动了演艺领域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演艺资源整合迈出了重要一步。北京、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山东、河南、重庆、陕西等地整合演艺资源,分别组建了省级演艺集团有限公司,着力打造区域性龙头演艺企业。西安市曲江新区组建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积极参与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打造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演艺产业集群。

一些根据艺术特性保留事业体制的国有文艺院团,也在推进劳动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营管理等内部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取得显著进展,涌现出一批“政府扶持、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的改革典型。中央歌剧院积极调整演出营销机制,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歌剧季”。国家话剧院建立“北京演出院线”,形成了“长时段、多剧目、多场次、多场点”的演出新模式。中央芭蕾舞团实行全员聘任制和年薪制,有效调动了演职员工艺术生产的积极性。上海交响乐团积极探索以理事会制为核心的新型管理体制,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跨越。

与此同时,全国文化系统大力推动演艺领域所有制调整,积极扶持民营院团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演艺领域所有制结构进一步优化,民营院团已成为繁荣基层演出市场的重要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民营院团已超过6800家,年演出场次在200万场以上。天津市刘荣升京剧团挖掘整理优秀传统剧目,坚持在中小剧场低票价演出,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中焕发了生机与活力。山西清徐嫦娥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坚持面向农村、服务农民,年演出1500余场,年收入近千万元。浙江杭州金海岸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推进演艺企业连锁经营,建立起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正积极筹备上市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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