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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适度“抑高拔低”

2010-08-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曲一琳 我有话说

缘起

针对前不久兰州、武汉等地区施行的“贫富混居”政策,有媒体近日调查发现,与该政策推出时的“共同富裕”美好愿景相违背的是,高低收入者对这种“混居”均心存忧虑和不满。那么,为何会出现这种事与愿违的结果?我们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贫富矛盾问题?今天的观点新闻刊发两位专家的观点,希

望能为相关问题的解决提供借鉴。

本报北京8月12日电“从社会管理的角度来看,‘混居’有利于资源的共享利用,是社会发展的利好方向;但相差过于悬殊的收入群体聚居同一社区,必然引发互相不能理解等心理问题。”天津市社科院舆情研究所所长王来华认为,“混居”时的贫富差距应把握一个度,实现逐级逐渐的贫富融合,不能生拉硬拽一蹴而就,否则结果会适得其反。

王来华说,“混居”本是从反对贫富分化的角度,提倡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利益共享,让低收入者能够享受到与高收入者同样的福利设施,并让双方在共同居住的过程中互相理解、关心和帮助,这本应是值得全力发展的方向,但事实上却导致了双方的“不满”,这其实是我国当前贫富差距过大问题的一个集中体现。贫富差距过大,容易产生社会情绪不顺畅,很可能导致冲突、混乱,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要促进贫富双方的互相接纳,首先必须从根本上遏制贫富差距过大的趋势。

王来华建议,通过监管、税收等制度化手段调节收入相差过大的问题。对部分富人的黑色和灰色收入重点限制监管;促进垄断性职业收入明朗化;征收遗产税,提高个人所得税征收起点。此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收入群体重点帮助,通过适度“抑高拔低”的方式,解决贫富差距过大这一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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