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李莎建议成立由作家、翻译家和电影制作者共同参与运作的影视工作室。“这个艺术车间的形式可以类似于刘恒、王朔、莫言、刘震云于上世纪90年代所建立的‘海马影视创作中心’,以及近几年刘恒、邹静之、万方的‘龙马社’。但这个工作室不应仅仅是民间组织,还应得到政府的支持。”李莎指出,影视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挑选具有艺术价值又有商业因素的文学作品,拍成电影提供给国内外影坛,受到欢迎后再将文学原著翻译出版,形成一条影视、文学、翻译出版齐备的文化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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