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李莎建议成立由作家、翻译家和电影制作者共同参与运作的影视工作室。“这个艺术车间的形式可以类似于刘恒、王朔、莫言、刘震云于上世纪90年代所建立的‘海马影视创作中心’,以及近几年刘恒、邹静之、万方的‘龙马社’。但这个工作室不应仅仅是民间组织,还应得到政府的支持。”李莎指出,影视工作室的主要任务是挑选具有艺术价值又有商业因素的文学作品,拍成电影提供给国内外影坛,受到欢迎后再将文学原著翻译出版,形成一条影视、文学、翻译出版齐备的文化产业链。
[值班总编推荐] 大众旅游时代加速“小众目的地”养成
[值班总编推荐] 推动西部大开发是一项世纪工程— ...
[值班总编推荐] 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随意进校园将 ...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详细】
刘巽达:沪语版《繁花》,够味儿!
把握好互联网这一“最大变量”
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