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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被落榜”呼唤“补救机制”

2010-08-2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殷爽 我有话说
李盟盟,这位被称为2010年中国最倒霉考生的河南女孩,高考分数高出当地一本线13分,却因为县招生办工作人员的失误――忘了为其提交志愿申报,陷入了人生的窘境。她的遭遇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社会关注,在各方面协调努力下,目前她已被河南财经大学录取。

李盟盟事件真是一波三折。从发帖求助到网友关注,从媒体报道到领导

批示,直至最后高校录取,李盟盟的这条路走得实在有些“不平凡”。结局还好,她终于可以上大学了。事实上,该事件中的错漏本与李盟盟没有什么关系,因为她已经完成了考生的义务:参加考试、递交志愿、等待录取。但由于县招办工作人员的人为失误,她只能把自己推向“事件前台”。很显然,如果没有舆论的关注,她的命运很难出现转机。

作为李盟盟的志愿报送单位,县招办因为自己的疏忽导致了考生李盟盟“被落榜”,自然成为舆论矛头所向。在李盟盟“被落榜”开始成为舆论话题后,县招办开始补救。如今,在媒体的强烈关注下,在相关部门“特事特办”的处理下,李盟盟的就学权利终于得到了保障。但是,李盟盟事件真的可以就此画上句号了吗?未必。事实上,李盟盟多多少少还是“幸运”的。试想,如果没有新闻媒体关注,没有社会舆论呐喊,“被落榜”的李盟盟还能被录取吗?下一个李盟盟出现的时候,舆论还能倾注如此大的热情予以关注吗?没有了舆论压力,相关部门还是否会特开“绿灯”,维护考生应有的权利吗?观照现实,很多“悲剧”的转机都是因为媒体的关注,而非制度性救济。而靠舆论救济,往往具有偶然性,挂一漏万,所以,李盟盟“被落榜”事件最后看似圆满的结局并不具备普遍意义。

正因为如此,李盟盟事件到此并不能画上句号,我们更应该在“制度补救”上寻找一些出路。比如,网报志愿应该增加确认环节,事先建立预警制度等等。有学者表示,网上填报志愿过程中不是考生本人责任造成的侵权,应该有一个纠错机制。虽然网上填报志愿本身的设计没有问题,但很难避免人为原因造成的错漏。所以,应事先建立一种预警和纠错制度,而不是到了事情发生后才“特事特办”。

一个成熟的刚性的补救机制,远远比靠全社会舆论关注要重要得多。如果没有成熟的高招补救机制,当类似事件出现时,谁敢保证舆论还会一如既往地保持热情?最大限度地保护考生利益,并不能仅靠舆论关注、怜悯,成熟的补救机制才是真正的考生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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