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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格能否破公平

2010-08-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丰捷 我有话说

孙见坤,这两天成为一大舆论热门。

他曾经在国内首个大型电视国学知识竞赛“开心学国学”上“技”惊全场,也曾经在复旦大学为自主招生而设的“博雅杯”人文知识大赛中成为难得的佼佼者,专家评委说他“万里挑一”,“是个可造之才”,主考官们则在面试后叮嘱学校,“一定将孙见坤通过自主招生录取进来。”

但这一次,吸引舆论目光的不是这位陕西高新一中高三毕业生,而是他令人惋惜的“命运”――仅仅距陕西省一本线6分之差,孙见坤与他的复旦梦失之交臂,最终被山西大学法学院录取。尽管复旦大学八教授为他联名吁请,但陕西省招办就是不肯破这个“格”。

很多人为之痛惜,如此稀有的人才,就这样被一道“线”耽误了?还有人坚持,成人之美的前提是制度公平。选拔人才与教育公平,“国学小天才”事件又一次打开了人们对于人才选拔制度的讨论空间,而在是非论争之间,很多有价值的问题引人深思。

“这是一次很有意义的讨论,它让我们更加深入地思考,人才的标准是什么?选拔公正性的含义又是什么?”清华大学招办主任孟芊出言谨慎。多年从事招生工作的经历让他深知其中的矛盾、遗憾与纠结,他直言,孙见坤事件乃至因之而起的议论,充分体现了不同价值的冲突,“是追求实质公平还是追求程序公平?这其间的矛盾与冲突比事件本身更加值得我们思考。”

事实上,在此次事件中,陕西省招办的坚持自有道理,如果这次为孙见坤开了口子,“条子生”、“关系户”等腐败问题会不会接踵而至?来年冒出更多特例,怎么办?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对陕西省招办的顾虑深有同感,“招生是有严格规范和程序的,应该被所有人所遵循。如果规则乱了,问题可能就出来了。”

具体到孙见坤的遭遇,这位人士说,事实上,教育部关于高校自主招生的相关政策已经给出了足够的空间,比如规定获得自主招生认定的学生原则上要达到当地的重点线,但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将录取线降到重点线以下。“也就是说,如果招生措施到位,孙见坤完全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他理想的学校。”他为此强调,招生作为实现教育职能的重要渠道,更应该体现规则、程序的严肃性,所有规则和程序都应该先定下来,一旦确定就要按规定办,而不该为之后的“破”留有空间。“我们追求的是‘不拘一格降人才’,而不应该是破格。”

“在中国教育发展史中,通过教授的坚持,留下了诸多‘不拘一格降人才’的教育美谈,为何现在,教授的坚持,却可能变为‘条子生’、‘关系户’的交易呢?”在坚守公平与人才脱颖而出之间,二十一世纪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提出了另一个观点。

显然,这是一个深刻的问题。“在教育与学术中,那时的大学与教授,坚守的是教育标准与学术标准,而非利益标准。与之对比,我国当前的大学,教育、学术管理与决策受到很多因素干扰,教育和学术的尊严受到损害,更别提教授个体的教育声誉与学术声誉。”熊丙奇言辞激烈。

他认为,高校当前推进的自主招生改革,即高校先对学生进行自主招生测试,确定学生的自主招生资格,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再参加统一高考的模式,似乎是兼顾公平和自主权的“理想模式”,但其结果却并不理想,甚至引起公众的质疑。他说,有限授予高校办学自主权,将始终无法确立高校的公信力,也难让教育和学术获得足够的尊严。突破困境的途径,应是在赋予高校完整的办学自主权基础上,建立高校合理使用办学自主权的办学制度,以及受教育者选择教育的机制。

“培养人才和教育公平,完全可以结合起来,实现这两者结合的,就是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熊丙奇说,刚刚颁布实施的《教育发展规划纲要》已经对此作出了规划,而改革成败的关键就取决于是不是真正放权,学校的行政领导的权力是不是真正受制约,教授能否获得充分的自主权,学生是否拥有选择教育、评价教育的权利。

争论仍将继续,但一切建设性的讨论都是有益的;随着这样的讨论增多,相信关于招生的各项制度会变得越来越完善。孟芊说,“它给予我们一个使命,就是进一步研究人才选拔规律,以使我们的人才选拔更加符合多样化人才成长的需要。”

孙见坤在他的书房。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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