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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王”:曹操高陵的铁证

2010-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范子烨 我有话说

看了光明日报8月24日的一组报道《谁能告诉我们曹操墓真相》后,我想从历史文献的角度,就“魏武王”的称谓谈几点看法。

在没有发现墓志和墓主印鉴的情况下,带有刻铭“魏武王”字样的四块石牌和一件石枕无疑是确定河南安阳安丰乡西高穴村东汉大墓为曹操高陵的关键性证据,所以近来风起云涌的质疑者大都对准这

个目标猛烈开火。其实,“魏武王”的称谓已经多见于中古时期的历史文献,我们且看以下各例:

魏武王姿貌短小,神明英彻。(《太平御览》卷三百七十八《人事部》一九引晋孙盛《魏氏春秋》,中华书局1960年影宋本,第二册,第 1744 页)

二十五年春正月,魏武王薨,嗣王丕即位,改元延康。(晋常璩《华阳国志》卷六,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376页)

汉献帝建安二十三年,秃?鸟集邺宫文昌殿后池。明年,魏武王薨。(南朝宋沈约《宋书》卷三十二《五行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校点本,第三册,第942页;此文又见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八《五行志》,中华书局1974年版校点本,第三册,第862页;“魏武王”的称谓又见《晋书》卷十六《律历志》,第二册,第480页)

汉建安九年,魏武王于水口,下大枋木以成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卷九,王国维《水经注校》,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23页;“魏武王”的称谓又见《水经注》卷十,同前,第348页,卷二十三,同前,第740页,卷二十六,同前,第856页)

魏武王以礼送终之制,袭称之数,繁而无益,俗又过之。先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春秋冬夏,曰有不讳,随时以敛,金珥珠玉铜铁之物,一不得送。(唐杜佑《通典》卷七十九《礼》三十九《沿革》三十九,中华书局1988年版校点本,第二册,第2141页;“魏武王”的称谓又见《通典》卷五十一,同前,第1419页,卷五十五,同前,第1558页;卷六十四,同前,第1790页;卷一百四十一,第四册,第3598页;卷一百七十八,第五册,第4696页、第4707页和卷一百七十九,同前,第4743页)

显而易见,“魏武王”乃是当时的人们对曹操的一种流行称谓。据《三国志・武帝纪》,建安十八年(213年)五月,“天子使御史大夫郗虑持节策命公为魏公”,建安二十一年(216年)五月,“天子进公爵为魏王”。曹操去世后,谥号武王,所以由魏公到魏王,再由魏王到魏武王,这种称谓的变化是很自然的事,何必要等到曹丕称帝后(公元220年10月)才能冠以“魏”字?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引《通典》关于“先自制送终衣服四箧,题识其上”的记载,西高穴村东汉大墓出土的带有刻铭的石牌和石枕恰好与此相吻合――它们准确地反映了曹操生前在预制送终衣服上的题写行为(或许曹操题写字样是“魏王常所用……”?)《北堂书钞》一百三十六引曹操《内诫令》:“孤不好鲜饰严具,所用杂新皮韦笥,以黄韦缘中。遇乱无韦笥,乃作方竹严具,以帛衣粗布作里,此孤之平常所用也。”此文中的“所用”和“平常所用”,与出土石牌上的“常所用”如出一辙,这种情况绝非偶然。曹操于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春正月在洛阳病逝,二月丁卯,葬于高陵。魏武王的称谓应当是在下葬前的一个多月内由汉献帝赐给的。因此,出土文物上“魏武王”这三个字,恰好是西高穴村东汉大墓为曹操高陵的铁证。至于墓中发现了一些珍宝,确有违背墓主遗命之嫌,但作为太子的曹丕,给父王在墓中放一些相对珍贵的东西,也是合情合理的吧?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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