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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2010-08-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厦门市社科联社科院课题组 我有话说

导读

党的十六大以来,厦门市委市政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措施,提高思想认识、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法规规章、

转变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走出了一条又好又快的发展之路。

厦门是一个风景优美但资源匮乏的城市,在工业化、城市化快速进程中,市委、市政府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的要求,大力建设“两型”社会,取得了显著的成就。资源节约走在全国前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降低能耗物耗。去年底,厦门以第一名的成绩,荣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节水型城市”;发展效益领先全国水平。厦门每平方公里土地创造生产总值8756万元、创造工业总产值1.8亿元,在全国同类城市中保持领先;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示范。树立生态城市建设理念,实现生态与人居环境和谐。制定出了我国首部“生态文明(城镇)指标体系”,回答了如何在一个地区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一系列问题。

解放思想,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资源环境可承受的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相和谐。厦门“两型”社会建设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于自然资源禀赋不足的市情,自觉把科学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厦门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战略任务,坚持把良好的生态环境作为厦门的宝贵资源和最佳优势,坚持把低能耗高效益优环境的发展方式作为厦门的必然选择,注重生态保育与经济发展并重、注重资源节约与效益提高并行、注重环境修复和保护优化并举,探索出符合厦门实际、具有厦门特色的高科技、低能耗、高效益、低成本、高速度、低污染科学发展新道路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新模式。

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体制机制创新是最根本、最有效、最长远的促进因素和保障体系。厦门市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体制机制不断改革、不断创新、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形成了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良性互动“两型社会”建设的制度体系。通过科学的决策部署和合理的机构设置,牢固树立各级各部门方向感和责任感,通过高效的运行机制和良好的协调体系,激发了干部群众的进取心和创造力。厦门的实践表明,“两型社会”建设不仅要通过制度安排来明确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部门的应尽责任和义务,还应通过机制设计来保障社区、企业、社会组织等多主体的积极参与和共建;不仅要发挥行政、法律、技术等手段调节干预和监督管理的作用,还要充分发挥经济、财税、金融等机制市场引导和价格形成的作用,把科学发展的观念转化为部署、落实到行动、体现在厦门优美的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上。

坚持法治,完善法规规章,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完善的法律体系和配套的规章制度是“两型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必要条件和有力保障。必须建立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的法规和规章综合体系,做到有法可依,才能依法管理、监督。厦门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颁布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与随后制定颁布的30余个涉及生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政府规章,为厦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前瞻性的法规依据和规范性的操作指引。厦门的实践证明,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规范不仅在减少能耗物耗和生态破坏方面达到了防范目的,而且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节能减排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更是在支撑科学发展模式和促进人与自然协调发展方面发挥了保障功能。

依靠科技,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必须把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物质投入和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的轨道上来。厦门坚持把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结构优化统筹起来考虑;坚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发展生态农业,重点推进生态工业发展,培育低消耗高附加值的第三产业,形成涵盖三次产业的生态产业体系;坚持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大政府和社会的科技和研发投入,构建鼓励和支撑自主创新的综合体系,推动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厦门的实践证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的经济发展方式内生型转变是对能源的最大节约和对资源效率的提高,是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内涵型、效益型、集约化的宽广大道。

依靠人民,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

厦门在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政府强有力的引导、组织和推动作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主体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强大合力。通过持续有效的环境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知识水平和生态环境意识;通过加强生态道德建设,形成了符合“两型社会”要求的执政方式、生产模式和生活模式;通过保障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了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广泛途径;积极引导和发动各类组织团体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形成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厦门市“两型社会”建设成为市民自觉参与的社会实践。

(执笔:洪英士、王琰、关琰珠、钟前线、王辛、蔡岩峰、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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