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1月开始,北京市1200多家国有非营利性医院的医护人员将全部购买医疗责任险。今后如出现医疗事故,患者不用再和医院“私了”,可直接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发生医疗事故后,患者方面最高可从保险公司获得20万元的赔偿金。(《新京报》2004.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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