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8月8日,云南省昭通市盐津县一中高一学生周禹参加军训期间,在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被工作人员指派到靶壕下补靶。突然,靶场上射出的一颗子弹反弹回来,击中周禹的头部。周禹被送往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于14日死亡。
周禹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盐津一中和县武装部赔偿死亡补偿金16万元,精神
近日经昭通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盐津一中和县武装部将于本月22日前共同一次性支付周禹父母各种赔偿费用共30万元(不包括已支付的医疗费和丧葬费6万余元)。 (《大河报》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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