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五月十九日,山东省蓬莱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照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蓬莱市潮水镇善集村村民刘某父母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一案时,刘某通过村里的广播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阻挠和围攻,打砸并试图掀翻车辆长达十五小时。同时,刘某伙同妻子宫某对执行法官辱骂殴打,致使一名执行法官受轻微伤,三辆警车受损。
日前,刘某和宫某夫妇因暴力妨碍法院执法,被山东省龙口市人民法院以妨碍公务罪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和两年的有期徒刑。
(《人民法院报》二・一孙维利王培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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