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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家教”败诉

2005-02-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去年3月,常女士看到北京春笋教育有限公司的广告,就带着孩子来咨询。春笋公司的员工给她们宣传了目标家教的好处,并对常女士的女儿进行当场测定,认定如果常女士的女儿通过他们的家教,中考成绩就可以达到人大附中、北大附中的录取线,并承诺如果达不到目标全额退款。常女士支付了9500元学费,让女儿接受家教。结

果在当年的中考中,常女士女儿的成绩同人大附中、北大附中的录取线相差四十来分。常女士向春笋公司要求退还学费,但春笋公司认为,当时他们的目标是当年的期末考试成绩而不是中考成绩,况且,公司已为学生提供了合同要求的教学工作,不应当退款。双方最后诉到法院,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判决,春笋公司退还部分学费5000元。

据了解,春笋公司因“目标家教”在北京海淀法院已有五六起类似索赔,大部分是招生时承诺目标没有达到引起的。同春笋公司相似的是承诺“被辅导的孩子必能考上重点中学”的北京学而优家教服务中心。去年海淀法院已宣判了25起状告学而优家教服务中心的案子,除三件撤诉、两件驳回外,其余均为学而优家教服务中心败诉,共被判退赔学生家长198200元。

《北京晨报》2.21赵中鹏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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