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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入食安全吗

2005-03-1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北京一名消费者将著名的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告上了法庭,一时间食品及调味品中含有中药成分成为人们关注的话题。食品及调味品中为什么不能含有某些中药成分?消费者又应该如何选购此类商品呢?

对此,北京中医药大学的常章富教授介绍说,一般来说中药可以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有剧毒的药品,如砒霜、

马钱子等,这类药品不仅不能出现在食品中,即使在临床治疗中使用也要慎之又慎;第二类为偏性比较突出有潜在毒性的药品,如甘草、人参、大黄等,这类药品虽说无毒,但不合理服用也会对人体造成伤害,故在医学上忌盲目滥用,更不宜作为食品或调味品的原料;第三类为无毒类药品,如绿豆、生姜、小茴香等,这类药品药力非常平和,长期服用不会对人造成伤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所规定的可以加入食品中药品的就是指的第三类药品。

由于每个人的体质各不相同,对药物的敏感程度也不尽相同,所以在服用功能性食品前应向医生咨询,将服用的危险系数降至最低。

《北京晨报》3.11李若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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