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3月29日颁布了修订后的《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此规定将于2005年9月1日起施行。
新规定删除了原《规定》中“在校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做退学处理”的规定。学生能否结婚,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执行,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
学校不干预和不禁止,并不等于教
如果学生怀孕,不会像过去那样要求退学,按照新规定的要求,学生如果身体不适合在校学习可以休学。 (《北京青年报》3.30)
[值班总编推荐]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何以引发争议
[值班总编推荐] 习近平对旅游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值班总编推荐] 管好商标注册秩序... 老字号发展需 ...
【四海文心】三评“过度娱乐化”
【详细】
“群岛哲学”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
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
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