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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官到纳税单位报销获刑

2005-04-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西城地税局工作人员白桂宏,负责征收该区所有的投资方向调节税。

1998年,某四星级大饭店申报投资方向调节税。据饭店财务经理李某(另案处理)称,当时白桂宏对她说,只要把主项写成集体宿舍,就可以使投资税率从15%降至5%,税额大大减少。李某心领神会,于是白桂宏为该饭店照此办理了手续。之后李某向

领导汇报说,地税局的人为饭店办理投资方向调节税帮了不少忙,需要钱“打点”。于是,从1998年开始,白桂宏积攒几张发票后就找李某“报销”。后来,白桂宏甚至直接把发票交给饭店财务“报销”。据公诉机关调查,从1998年到2002年,白桂宏将打车、购物、餐饮等各种费用共计10万余元的票据110张拿到该饭店“报销”。

最近,北京西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白桂宏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京华时报》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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