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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千公安局长“缉拿”信访陈案

2005-05-2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5月9日,公安部决定,从5月18日开始到9月底,全国公安局长开门接访,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四个月内,3000多名省、市、县(区)的公安局长将陆续在公开场合接访群众。

来自公安部信访办的消息显示,据不完全统计,在公安大接访的最初两天内,全国便有超过7000余人到县级公安局上访。

规模最大的集中接访

15年前,四川泸州村民李春平骑自行车被一辆货车撞伤,左胫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当地交管部门一直未对具体的赔偿数额做出裁定,李春平便上访到市政府、人大,甚至写信到省有关部门。

5月19日是大接访的第二天,泸州市公安局局长梁晓军一上班就收到了她的来信。此信被作为泸州市公安局大接访“1号专案”办理。当天19时,初步解决方案出台:按照1994年的标准予以赔偿。纠缠15年的重访案件有了转机。

新华社的报道将此次接访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集中接待信访活动”。

减访息访与公安自身建设

5月20日,公安部一位新闻发言人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此次大接访,减访息访是最大的夙愿。

2003年起尝试“局长接访”的天津市公安局认为,接访虽然还不能做到停访息诉,但减访的效果十分明显。数据显示,2003年第一次市局局长接待上访群众约2000人,其后接待人数逐次下降,目前每月进行一次的接访活动仅有100来人。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还说,此次接访活动的另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及时发现公安机关和公安民警在执法活动、内部管理、工作作风、警民关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

在辽宁省的上访案件中有2/3涉及公检法等司法机关。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信访局曾对外发布,在上访案件中,40%是反映公检法机关问题的。

建立监督体系

据介绍,在安徽试点接访时,曾发现有民警和负责人不积极甚至不作为,为此,该省公安厅准备制定责任追究制,建立民警首接首问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在此次专项行动中,监督问题同样被公安部所重视。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介绍,接访背后还建立了三级复查、复核机制,百姓可以逐层上访,逐层复核,比如对县市级公安机关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到市级公安机关请求复核;如仍不满,可以找省级公安机关,直至公安部。

5月19日,公安部派出的20个督察组分赴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督察组将深入一线,对各地公安机关接访的情况予以明查暗访。各级公安机关处理信访问题的态度和解决方式的优劣,将被作为工作考核标准,并与其立功受奖、晋职晋衔挂钩。

领导当场办公的背后

大接访的5月18日,成都市公安局共接访428件,其中当场处理信访事项125件,批转职能部门办理的信访事项303件。南昌公安局长接访100余人,当场解决问题30余个。

“事必躬亲的做法会误导上访的百姓越来越想‘往上访’。”河北省沧州市一县级公安局长说,给人的感觉是,只有见到了局长,问题才能解决,必然会使群众产生“只有局长才能解决问题的错误导向性引导”。

公安部希望信访人特别是赴省进京的信访人抓住全国公安机关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这一机会,抓紧回到当地反映和解决问题。公安部的态度是,信访只是一种制度外的救济制度,更希望民众首选法律的途径解决问题不希望渲染“个人意志”和“领导情结”。(《新京报》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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