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多前,河北香河县五百户镇城屯村村民王淑荣写信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反映自己在从事养殖业过程中,发现《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二十五条“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及未利用地从事养殖业,不建筑永久性建筑物的,应当按照临时用地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与《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不一致,建议修改地方法规,
全国
一位普通农民上书全国人大常委会,能够使得一个省依法改变地方法规,在河北省是第一次,在全国也比较少见。
(《北京青年报》5.30 杨守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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