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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执法收益永远大于成本

2005-07-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河南省巩义市的康定民因涉嫌强奸被批捕。因其妻子已多年不知下落,民警只好给他无偿照看11岁的孩子,还要每天奔波10余公里替他喂羊。

民警此举或许在有些人看来“不划算”,浪费了有限的警力;要付出一定的社会成本;显示不出法律的“威严”。但是,在普通公众看来,它恰恰闪耀着人性的光辉,恰恰体现了法治

的本意,恰恰让当事人和其他人都能感受到法治的力量。而这,绝不是被误解的法的“威严”所能实现的。所以,长远来看,人性化执法的“收获”要远远大于它所付出的成本。

当然,让警方来照看孩子和喂羊毕竟不是长久之策,我们最好能从制度上寻求到一种根本的解决之道。但是,任何一种制度都不可能是万能的,执法者所要面对的问题却随时都可能遇到“人性化”的考验。

制度或许是有漏洞的,但人性的温情不应该有“漏洞”。

让那些不文明执法者改变观念,实现文明执法还有赖监督机制的有效运转。

宪法和法律已经规定了不少对执法者的监督制度,我们应致力于在实践中保证这些监督机制真正能有效运转,并最大限度发挥其功用。在此基础上,完善公众对执法的评估体系,加大对不文明执法行为的惩治,亦是监督机制的应有之义。 (《新京报》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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