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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三大误区

2005-07-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当前,人们对“药品不良反应”的认识,存在三大误区。

误区一:把药品不良反应与药品质量问题甚至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等同起来。

专家解释:药品不良反应是建立在药品质量合格、诊断正确、治疗方案合理的基础上的,是由于药品自身问题造成的有害反应,所以药品不良反应不能作为医

疗事故、医疗诉讼和处理药品质量事故的依据。

误区二:药品可以凭经验判断在药店里购买。

专家解释:药品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药品的使用与疾病的诊断、适用症状和人群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不能等同于一般商品。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购买和使用。

误区三:中药的不良反应少。

专家解释:中药的使用讲究辨证论治、合理组方、一人一方、随症加减,中药也是以化学物质为基础,同样会引起许多不良反应。 《健康时报》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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